縝白 作品

295. 紅星商場35 引誘他們去吃“人”……

 

繼續留在這裡,在下班時間到之前,他們就會脫水而死。

 

兩人幾乎是同時看向了身後的櫃檯和無數櫃子。

 

的確,這裡雖然沒有水,但是有“食物”。

 

沈亦:“現金,是可以食用的。”

 

蘇搖鈴:“但是會很難吃。”

 

“而且也不衛生。”

 

“你是懂食品衛生的。”

 

……

 

送走第36個顧客的時候,鐘錶顯示,還有十二分鐘到十二點。

 

根據蘇搖鈴的估計,從36個顧客離開的時候算起,已經過去了十二個小時,但第37個顧客還沒有出現。

 

兩人都沒有喝水和吃東西。

 

即便是玩家的身體體質,也撐不了多久。

 

他們必須要做點什麼。

 

兩個人的副本經歷足以寫成兩本百萬字級別的小說,互相也都聽過彼此的有聲書了,蘇搖鈴的可以概括為《召喚神降臨之我在無限流世界收小弟》,沈亦的則可以概括為《死神流是如何煉成的之速通副本指南》。

 

已經沒別的小說可以寫了。

 

兩人決定直面眼前的困境。

 

蘇搖鈴說,“現金可以食用,”

 

沈亦:“要不你先吃,好東西要留給隊友。”

 

蘇搖鈴毫不留情拆穿:“你那是好東西嗎,你是找我試毒。”

 

沈亦笑了一聲:“不吃,如果餓死了呢?”

 

蘇搖鈴:“那就餓死吧。”

 

沈亦瞭然:“你早就想明白了對吧,現金不可以食用。”

 

蘇搖鈴:“我只是瞎猜的。”

 

“但你從沒猜錯過。”

 

沈亦既然這麼說,代表他想的和她一樣。

 

藥店的工作表上,只有一個地方被汙染了。

 

【紅星商場藥店工作須知】

 

1.在本藥店工作,沒有營業額要求,無需完成每日營業要求。

 

2.可以食用現金。

 

3.工資沒有提成,完成本日工作,可以獲得100元工資

 

4.你的工作範圍如下:

 

(1)將側門送來的藥品放入寫著對應標籤的櫃子中

 

(2)不要讓“活人”進入藥店

 

(3)只有“死人”是本藥店的營業對象,請找準對方需要的“藥品”,絕不能給對方錯誤的“藥品”。

 

(4)藥店營業時間:10:00-12:00,以店內鐘錶為準。

 

(5)區別“活人”和“死人”的標準,在於對方是否有呼吸和脈搏。

 

活人和死人的招待規則沒有問題,營業額也沒有什麼問題,藥店不缺顧客,甚至藥店是顧客最多的店鋪,所以第一條關於營業額的要求,無論真假都沒有影響。

 

第三條,工資也是如此,就算最後沒有工資,或者工資的數額不對,都無所謂。

 

第四條,工作範圍,目前來看,也沒有任何問題,只有“不讓活人”進入店鋪這件事,沒有試驗過,不知道真假。

 

整個藥店的工作規則裡,有影響力的只有第二條和第四條,第二條【可以食用現金】,第四條,關於活人死人的對待問題。

 

而【可以食用現金】這句話,在之前的員工手冊第二篇——【紅星商場購物須知】也出現過。

 

員工手冊第二頁被修改的地方是兩處,但是目前為止,沒有發現哪一處有問題。

 

【1.售貨員可以進行購買行為,只需要支付相應報酬,推薦你使用消費券進行消費。】

 

2.一樓餐飲商鋪售賣的飲品只有礦泉水,礦泉水是一種透明的液體,沒有任何氣味,請勿購買和飲用不符合該規定的任何液體。

 

3.可以食用現金。

 

4.商場歇業時售貨員可以下班,開業和歇業時會進行商場廣播,請注意留心廣播信息。

 

5.員工休息室旁邊為員工宿舍,你可以選擇自己的床位,上班時需要統一穿著員工外套,你可以在員工休息室找到員工外套。

 

6.商場週四全天歇業開門,大廳出口大門打開,你可以在週四離開紅星商場】

 

這就是購物須知。

 

藥店工作手冊和購物須知都出現過【可以食用現金】這一條,而兩個內容,都找不到被修改的地方。

 

如果說,【可以食用現金】這一點,就是被修改過的呢?

 

他們是根本這一點推斷出現金是【肉】的,從這裡開始,幾乎所有人都默認了一條規則——【現金是可以食用】的東西。

 

從那一刻開始,這一點就已經開始控制他們的精神和想法了。

 

蘇搖鈴全程都很有錢,根本就不用擔心食物的問題,但如果既沒有錢,也沒有購物券,甚至當自己的“肉”無法換取現金,達到50元的兌換上限時,是不是會有人——

 

去“食用現金”呢?

 

就比如——

 

現在沒有食物,餓了“好幾天”的她和沈亦。

 

現金可以吃,現金就在櫃檯。

 

只要精神薄弱一些,或許現在已經開飯了。

 

但實際上,【現金】不是單純的【肉類】,【現金】是【人肉】!

 

人肉,是不可以吃的,一旦你接受人肉可以吃這條規則,你已經離瘋狂不遠了。

 

為什麼偏偏是藥店的時間和外面不一樣?

 

因為有時間的限制,又有規則的引導,這一條才能讓更多的售貨員“上當”。

 

汙染力量篡改規則,是在引誘他們去吃“人”!

 

這才是藏在規則裡的陷阱。

 

從一開始,【現金可以食用】這一點,已經成了無數看見過這條規則的人腦子裡的一個共識,沒有人會想著去質疑這一條。

 

仔細想想……

 

你是不是默認了這一條是正確的規則?

 

沈亦還是看著她。

 

半分鐘後。

 

蘇搖鈴投降了。

 

“好吧,”

 

她拿出五十元的購物券:“我剩下的錢也不多,你下樓去買點吧。”

 

沈亦:“早拿出來不就好了?”

 

蘇搖鈴反駁:“你早說我不就早拿出來了。”

 

沈亦站起來:“我不會強人所難。”

 

換做別人,他直接搶了,所以,他沒有強迫她。

 

是不想嗎?

 

不,是因為他知道應該是搶不到的,還可能導致沒有自己的份。

 

沈亦接過購物券:“謝謝富婆。”

 

他推開門,走出了藥店。

 

沒有任何懲罰,也沒有當場羊癲瘋。

 

【上班後,未到下班時間不能離開店鋪,否則你將不被本商場需要】——這條規則出自售貨員工作須知,且是擺在每個店鋪櫃檯處的。

 

但藥店的規則裡,並沒有不能出門這一條。

 

“現金”?

 

狗都不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