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跑的小青菜 作品

第四十一章上任典獄司




    如今牢房裡倒是乾淨,畢竟剛過秋後該砍的都砍了,不砍的也不會關在這死囚牢裡。



    在照明和通風最好的地方還擺著幾張桌椅,應該是讓衙役歇腳所用。



    “這些是搜捕出來的證物,都保存在此。”中年衙役打開堆放著大量雜物的牢門。



    “這是案卷,每一個犯人身上搜出來的東西,還有何時入司,何時出司都記錄在案。”



    他雙手捧起案卷,十分恭敬的遞給李易。



    李易隨便掃了兩眼,滿意的點點頭。



    他自然不會認為這案卷上的記載完全真實,那些犯人帶進來的東西肯定有一部分會被盤剝掉。



    但剩下的絕大多數價值不高,或是不好出手的東西,應該還留在這裡當證據。



    有毒藥兇器,亦或是殺人時所穿的衣物鞋子,皆記錄在案,一一可尋。



    對於進出死囚牢的人員名單也記錄的清晰簡潔,因何而入,因何而出,清晰明瞭。



    不過大多數人出去的可能只有一個,那就砍砍頭。



    若是犯下大罪,例如天理不容之罪,例如採生折割,略賣人口,不道(殺害一家三口及以上,並肢解其屍體)等大罪。



    還有機會獲得凌遲,腰斬,車裂等刑罰。



    而且是從重從快,連秋後都等不到,今天判,明天就凌遲。



    此外還有一些在獄中暴死的也記錄在案。



    這倒也不值得太過在意,畢竟以這裡的環境死幾個人實在正常。



    只要不是死的太多或者是太可疑的,也沒人會在乎。



    案卷記載的詳細明瞭,哪怕是作假,能做到這個份上,以證明記錄的人絕對有幾分真本事在身。



    “不錯。”李易不鹹不淡的誇獎一句,“你叫什麼名字?”



    “回司主,小人王有福。”中年衙役非常恭敬的開口。



    “這內司就你們幾個人。”李易坐在長椅上,指了指其餘幾名衙役。



    除去王有福一個人外,剩下的幾名衙役,要麼太老的有四五十歲,要麼太年輕只有十七八。



    “回司主,內典獄司關押的都是重犯死囚,平日裡沒有太多犯人。故此人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