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鳥村 作品

第五百七十七章 足跡找人

 

牧志洋和王傳星將筆錄本子一收,再到院子裡多拍了幾張照片,就將院子一掃,跟著返回了辦公室。

 

至於指導員安排的取指紋什麼的,江遠也沒有太放在心上。取指紋是個簡單的事,重點是取十個指紋的全指紋,略有點不太容易,但如果有需要的話,回頭還有的是辦法。

 

“現在做什麼?”王傳星跟牧志洋回到辦公室,還有點微微的興奮,有點猜到江遠的想法。

 

“把這個金家人所在的村子,附近的案子先翻到上面來,就最近幾年的,有腳印的,咱先看看。”

 

江遠的重點是在足跡。因為現代人其實都知道指紋會暴露自己的信息,所以,一般的傻子罪犯,也知道掩飾指紋的。

 

而且,比起在城市裡做案子,鄉村裡的指紋印記更難保存,也就更難用於破案。

 

足跡就不一樣了,一般人幾乎很難掩飾自己的足跡,邊走路邊掃掉腳印這種事想想就好。犯罪其實是件很辛苦的事,比如說大晚上的偷東西,通常是在夜深人靜的時候,摸黑行走,一晚上下來,隨便就走幾千步了。

 

黑漆漆的走一個朋友圈的前10名本身就挺累了,還要彎腰掃地?如果搬運大件怎麼辦?像是剛剛做的鋼管丟失的案件,搬運鋼管的時候不能掃地吧,搬完了一身汗再掃地?黑天裡怎麼知道剛才從哪裡走過來的?開手電筒看嗎?

 

如果是殺個人啥的,可能還值得仔細的清掃現場,但就偷十幾根鋼管,涉案金額一兩千塊都不知道有沒有的東西,這麼辛苦的話,真不如去廠裡打工了。擺夜市也行啊。

 

最重要的是,這麼做還不一定有用,說不定反而暴露了更多的信息出來。

 

相比之下,能用足跡鑑定的高端痕檢才有多少,運氣稍微好一點,就不會遇到。

 

而遇到江遠的,就算是純倒黴了。

 

江遠直接在軟件後臺,找出理塘鄉的案件裡,有足跡照片的看。

 

通過足跡找人是挺麻煩的,但反過來,要是先有了人的足跡,再比對照片,庫的問題豈不是就算是解決了。

 

如果金家人潔身自好,平時不做什麼偷雞摸狗的事,也不當變態殺人魔之類的,那江遠就算是做無用功了。

 

或者換一個足跡鑑定沒那麼強的,比如清河市的痕檢扛把子,足跡專家陳文明,他鑑定一個足跡可能還要反覆的用照片核對,那玩這一套就有點費時間了。

 

可對江遠來說,十秒鐘翻一張足跡的照片,可就那麼回事。

 

“哎,逮到一個。”也就半個小時的時間,江遠就笑了出來。

 

拿著取來的指紋的指導員正好進門,看著江遠的笑容,莫名的心跳慢了半拍。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