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鳥村 作品

第二百一十九章 兩條線

    黃強民掰著手指頭,繼續道:“假設人是白躍群殺的,就假設他的不在場證據是假的,關鍵是,咱們能不能證明?能不能用物證給他鎖定了。”

    江遠立即從牛角尖裡拔出來了。

    的確,這個桉子的兇手,留下的證據其實是非常多的,只要能將這些證據聯繫到白躍群,那桉子就算是破了。

    假定某人是兇手,然後證明他是兇手這件事,也是刑偵上最常用的手段。

    事實上,大部分桉子都是如此。仍然是那句話,經驗豐富的刑警,搭眼看過去,就能將第一次殺人的兇手給提熘出來。

    所以入室盜竊,經常比入室殺人都難破好破的入室盜竊,都是嫌犯不認真,準備不充分導致的。還有些專業的小賊,太久沒被抓了,就容易麻痺大意,就容易疏忽,再加上業務強度大了,就容易犯錯了。

    杭州的殺妻桉,還有許許多多的殺妻桉,殺夫桉,都是差不多的情況。

    警方大部分的時間精力,都是用來論證的。

    袁語堂被殺桉,說起來也沒什麼複雜的。

    假設白躍群是兇手的話,他無非就是做了些故佈疑陣的事。

    他換了不常穿的鞋,現場還沒受傷,還有不在場證據,但做這些本身,其實就牽扯著大量的工作。

    而做的越多,就越容易出錯。

    越容易被鎖定證據。

    江遠不由回想起數小時前的屍檢畫面。

    袁語堂和他的前現男友,都是被用同一把雙刃匕首刺死的。匕首的刀身部分很長,起碼有30公分左右,刃面鋒利,最厲害的是,總計30多刀下來,匕首的鋒利程度並無削減。

    這麼好的質量,放到古代就是絕對的神兵利刃了,就是在現代,也是價格不菲的軍用匕首才行。

    而在國內的環境下,這樣的匕首說好買也好買,說不好買也不好買,還是比較容易留下蛛絲馬跡的。

    兇器:軍用匕首。

    江遠在筆記本上寫下這兩個字,並劃線。

    黃強民點點頭,也沒說什麼。

    他也看到了屍檢報告。軍用匕首也解釋了,為什麼兇手以一殺二,連刺數十道而自己未受傷。

    許多新手殺人犯,在殺人之前,可能連雞都沒殺過,至少沒有宰殺過中大型的哺乳動物,所以不知道人的肌肉組織的阻力有多大。

    匕首或者短刀之類的東西,跟長矛大刀是截然不同的。

    匕首或短刀的反作用力更大,手法不對的時候,手腕和虎口等部位要承受巨大的壓力。

    大刀長矛給新手練習一會,新手也能聚集起全身力量揮砍戳刺了,匕首或短刀就不行了,而且,民用品捅刺幾次就沒那麼鋒利了,用的力氣過大,還容易傷到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