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牧閒 作品

第三百四十四章 “小案子”(二)

    假證書的事是港監局和長航分局聯合調查的,由於專業性很強,跟工商聯合公安執法一樣要以港監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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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有確認涉及到的單位或個人,不但違法違規而且涉嫌犯罪,並且罪行夠得上追究刑事責任才會移交給公安。

    總之,主動權在港監局手裡。

    朱大姐接到韓向檸的電話,立即向湯局彙報。

    湯局要求趕緊向長江港監局彙報,長江港監局的分管領導問清楚來龍去脈,連夜向交通部彙報。

    濱江港監局早聯合長航濱江分局展開了調查,已經取得重大進展,假證的源頭馬上就能找到,並且源頭幾乎可以肯定在濱江港監局“轄區”,交由濱江港監局和長航公安濱江分局調查更有利。

    交通部公安局按照部裡的指示,調整了之前指定東廣海事公安局管轄的計劃,當即聯繫長航公安局,指定長航公安局濱江分局管轄這個桉子。

    何局接到上級的通知已是第二天上午九點,看著辦公室送來的通知文件笑問道:“老江,這算不算部局督辦的桉件?”

    “只是指定管轄,應該算不上督辦。”

    “明確下管轄權也好,涉及好幾個省市,要說桉件管轄權,南海那邊的航運公安一樣有權管轄。”

    在何局看來上級下發通知文件只是明確管轄權,江政委一樣不認為這是多大的事,畢竟只是一起制販假證的桉子。

    要說假證,社會上辦假證的簡直不要太多。

    走到哪兒都能看見辦假證的小廣告,這段時間由於嚴打稍微好點,嚴打之前幾乎每天都能在碼頭和渡口看到鬼鬼祟祟兜售假髮票、聲稱可以辦各種證的人。

    而且辦船員證書這事比較敏感,像濱江港監局這樣的交通部港監有權組織考試、頒發證書,隸屬於地方交通局的地方港監一樣有權組織考試頒發證書。以至於連一些既不靠海也不靠江甚至連河都沒幾條的地方交通局都有權發證。

    一些地方港監跟有些地方公安局的交管部門一樣,為了經濟利益把關不嚴,培訓考試走過場,只要人家交錢就給辦。

    想到這些,江政委輕嘆道:“真真假假,假假真真。別查來查去,都是真的證書,到時候就尷尬了。”

    作為一個老長航公安,何局一直對地方港監濫發各種證書不滿,放下通知文件說:“查查也好,有些地方確實不像樣。你看看江上那些貨船,真正符合標準的又有幾條,可人家證照齊全。”

    上級不批地方批,地方不批上級批。

    這個省不批,那個省批。

    不但船舶的各項標準不一,甚至連執法尺度都不一。

    同樣的水上違章行為,交通部港監這麼處罰,地方港監那麼處罰,怎叫一個亂字。

    江政委見怪不怪,搖頭笑道:“這不是我們操心的事,讓湯局他們頭疼去。”

    “這倒是,不在其位不謀其政。”

    “對了,部局指定我們分局管轄的事,要不要通知老蔣。”

    “通知一下吧,不過我估計他們早知道了。”

    調查本就是港監局主導的,港監局早在幾天前就上報過交通部,嚴打工作隊更是已經給港監局打了好幾天工。

    江政委點點頭,沒再說什麼。

    ……

    與此同時,朱大姐正坐在局長辦公室裡,跟湯局一起等消息。

    昨天下午四點,白龍港派出所長劉新民和陵海公安局刑偵四中隊長方誌強等人,通過尋呼機號碼、銀行賬號以及給西廣兩家船務公司回電話的號碼,在大倉公安局協助下,初步鎖定了“張老闆”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