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橋明月夜 作品

第863章 明指盧陽王,暗局鎖月影

 林蘇書房之中,莫聞卻是深深皺眉:“重典?為何只是重典?筆下青蓮火,身後三重樓,這分明是寶典出世之兆,為何降級?”

 典分三種……

 寶典,重典,分典……

 寶典是所有典中最重的,幾乎可與經相提並論,真正入科考的是寶典,而不是所有的典(這些,沒多少人知道),入科考意味著什麼?意味著裡面的論點很權威,沒有雜音,不需要討論,文道學子直接學習就完了。

 重典,聖殿認為其分量極重,價值極高,但是,裡面的內容還有些爭議,所以,不列入科考,但具有傳播、援引之資格。

 分典,聖殿認為有很重要的學術價值,可供最高層參考。

 林蘇目光從天空收回,臉上慢慢露出了笑容:“重典就夠了!它,目前也只能是重典!”

 為何?

 聖殿是有《法典》的,《法典》是寶典,乃是聖殿法宮的立宮之本!

 謝了……

 下一刻,虛空而渡,回了自己在白鹿書院的山峰,窗前一人慢慢回頭,正是她的姐姐,莫名……

 也有好幾個朝堂大員目光投向他,但是,他們也沒有開口……

 “拜謝文王!”姬廣也是深深一禮。

 莫聞收拾起內心的波瀾起伏:“告辭!”

 周月茹一把拉住,她想說,這只是他寫的一部典,並不是大蒼國法,陛下認不認還不知道,但是,內心的激烈起伏,讓她完全失去了語言表達力,她的手上全是汗水,也不知道從何而來……

 林蘇穿過長廊,迎面撞上急匆匆而來的姬廣,還有他身後的兩位大員:章居正,陳更。

 “他們的聯盟建立於稅制這個問題上,以稅法為名強破,自然會觸動警戒線,但如果不以稅法為名,以其他違法為名呢?此警戒線還會觸動嗎?”

 ……

 林蘇這個後腦生反骨,瞧任何人都持三分懷疑的反骨仔,經過這麼長時間的驗證,也覺得閱文宮是信得過的。

 他想得意氣風發的,莫聞在旁邊瞅著,怎麼感覺有了點不好的苗頭?

 今日這部法,他是一個測試!

 測試什麼?

 測試聖殿!

 這就對了嘛!

 不同的人,站位不同,所思所慮也自不同。

 陳更眉頭皺起:“以稅法為名強破一王,必然觸動此聯盟之警戒線,如果五王集體反彈卻又如何?”

 “姐夫他……姐夫他出手了!爹孃有救了……”周霜猛地抱住周月茹,淚水瞬間如同開閘之洪水……

 但如今,曾經的嫣紅又一次爬上了白玉般的山峰。

 他決定採用這套律法,名正言順,他拳頭更大,你有意見給我憋著!

 林蘇來到月影那間小屋的時候,月影倚窗而坐,目光投向窗外,月光如水,她的臉蛋無限柔和,也充滿迷離的美感。

 就在此時,妹妹突然一聲尖叫,指著天空指尖不停地顫抖……

 莫聞目光中露出複雜的光芒……

 周月茹、周霜終於再次見到了她們的爹孃,還有那個小侄女周柳霜。

 文王府中,月色已有八分圓……

 但今日卻不同。

 林蘇臉上是溫和的笑容:“夜已深,你尚未休息?”

 章浩然笑了:“變法為紅顏顯然小瞧了他的格局。我更願意相信,變法為墨池!”

 “那自然不會!”陳更道:“可這五王,有何種其他違法行為?”

 “參見陛下……”林蘇深深一禮。

 “王爺!”月影起身,盈盈一禮,一如舊日。

 莫名一腔的怒火被這突然而來的小兒女情懷給帶偏了……

 一句話,周月茹直接破防。

 《法律》出臺,與法宮立宮之本《法典》不盡相同,說明啥?說明這是在挖法宮的祖墳麼?正規場合不能這麼說,它有一個相對中性的定義叫爭道——不是爭大道,而是爭小道。

 進入舍閣,姬廣端起茶杯:“朕已決定,文王此部《法律》,大蒼立即施行!所有與此《法律》相背之國法,一律廢除!”

 所以,閱文宮只能給它次一級的地位:重典!

 縱然是次一級,林蘇依舊相信這個評定,浸透了閱文宮高層滿滿的善意!

 姬廣吟道:“刑莫重於大辟,惡莫過於濫殺!”

 周月茹看著橫貫天地的文道奇觀,心頭一陣陣緊縮。

 為陸幼薇!

 莫名輕輕搖頭:“還有件事情我需要提醒你!樂宮是樂宮,樂家是樂家,他在世俗之間與樂家交好,不意味著跟樂宮也能交好,很多事情從他的入殿儀式上可以看得明白,你們樂宮派出來的風九霄,直接用上《流沙吟》,你需要知道,風九霄是有殺他之心的!”

 空中青光流轉,整座京城歡騰,唯有她,周月茹,心頭一片悲涼……

 閱文宮的公平性,全天下都不會質疑。

 章居正一眼鎖定,臉色突然改變:“這才是他今日寫下《法律》的根本原因!他劍指祖宗成法……”

 玉鳳公主眼中波光盈盈,張開雙臂,輕輕抱住兩個姐妹。

 林蘇著法,先得聖殿重典之名,用意深遠。

 “你終於明白了,他跟你的交集,從來都不單純!”莫名嘆道:“他這是向法宮亮劍,他擔心法宮滅了他,所以他拉你當他的擋箭牌,他利用的或許還不是你,他想法設法在捆綁你身後的樂宮。”

 到了這一步,姬廣操作空間就蠻大了。

 林蘇托起茶杯:“陳院長提及聯盟二字,卻不知你是否知道聯盟最大的弊端?”

 爭小道也是爭道!

 林蘇想瞧瞧,聖殿絕對的禁忌:爭道,是不是真的是老虎的屁股摸不得。

 這將面孔藏起來,快速遁走,卻是因為他們恩怨糾葛……

 他是皇帝,他擁有定法之權。

 《法律》細則第十三條……叛國罪,但凡參與,一律死刑,非法所得,收歸國庫,三代直屬子弟,不可為官……

 那他生命中所有的驚喜,所有的轟動,都是她的驕傲,包括修行道上的凌雲首尊,也包括文道上的青蓮第一宗師,同樣包括今日寫下重典的千古榮耀……

 “你發什麼瘋?”周月茹目光抬起,只一眼,她如遭雷擊……

 林蘇今日寫《法律》,其中有很多條款跟《法典》並不相同,立法宗旨都不同,這是對《法典》直接亮劍!這是對抗權威!這是刨法宮的祖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