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明鏡 作品

第13章:漫畫家

    給父母轉完錢之後,姜塵決定要立一份遺囑!

    他不知道下一次會在什麼時候進入仙俠世界,也不知道下一次是否還有命活著回來。

    所以他要提前立好遺囑,有了這些錢,即便他真的在仙俠世界遭遇了不幸,他的父母也可以安心舒適的過完下半生。

    他先是去了一趟律師事務所,立了遺囑,然後又去公證處將遺囑公證,做完這一切之後,他回到了自己的出租屋裡。

    他準備這兩天收拾收拾東西,將有用的東西全部打包,然後找個搬家公司將他的東西搬走。

    正好他的房子在四月中旬也快到期了,房東大姐已經明確告訴他下個月起要漲房租。

    龍城居,大不易啊!

    回來的路上,他在樓道里遇到了他的鄰居,一個落魄的漫畫家,長頭髮,戴著黑框眼鏡,看上去邋里邋遢的。

    “嗨!”

    姜塵主動和他打了個招呼。

    兩人是鄰居,又是同一個房東,平日裡低頭不見抬頭見,所以見了面總會打個招呼,不過也就是點頭之交,交情不深。

    漫畫家點了點頭,然後和他錯身而過,拾級而下。

    他叫林逸,是一個撲街的漫畫家,畫的漫畫畫工一流,但是卻沒有市場,最近新創作的漫畫《怪談》更是被多家漫畫出版社拒稿。

    其實漫畫有沒有市場主要看內容和創意,和自身專業功底的關係並不大。

    林逸從小就有繪畫天分,但是他卻不適合做內容和創意,如果他去做美工,應該會更有出路。

    但是他這個人認死理,一根筋,不撞南牆不回頭,撞了南牆他也不回頭。

    “林逸先生您好,您的作品《怪談》尚未達到簽約標準。”

    林逸拿出手機一看,是國內著名的漫畫網站給他來的後臺信息。

    網絡連載漫畫,只要不是太拉胯,簽約沒啥問題,但是就是掙不到錢是真事兒!

    但是林逸沒想到就連網絡連載他都被拒簽了!

    “呵呵。”

    “就連網絡連載漫畫網站都不給我過稿,難道我真的不適合吃這漫畫家碗飯嗎?”

    林逸感嘆一聲,眼中一片灰暗。

    來到小區的零售店,他買了一大包掛麵,又買了一大塊鹹菜,結賬付錢,在零售店老闆鄙夷的目光下唯唯諾諾的低著頭,拿著東西上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