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又壹 作品
第九十章章 生離1
李餘接著答道,“知道了又能如何,除了能加深他們心中的痛苦與無能為力,又能帶給他們什麼實質性的好處!在知道真相之前,讓他們活在自己臆想的夢幻之中,也未嘗不是一種幸福吧!”
二人就這樣在落夕河待了一天,他們不敢,不想,不願去摻和到鎮上居民的歡樂之中。最後也只能呆在落夕河,想著未來的事,發著自己的呆。
等沈洵來找他們的時候,已至中午。
沈洵看到他們的時候,就看到他們在各自看著天邊發呆,他輕聲的走進他們身邊,想嚇他們一跳,結果沒嚇到他們,反而二人在看到沈洵後,都有一瞬間的失神,“你們怎麼了?在這兒發什麼呆啊?”沈洵問道。
“沒事,怎麼今天書塾這麼早下學了嗎?”李餘趕忙岔開話題問道。
沈洵看著李餘的臉色,道,“嗯,夫子說,接下來幾天都不要我們上學了,至於什麼時候再開課,到時會有通知。”
李餘心想,看來,兩位夫子也知道所謂的選才大會是怎麼一回事了,如今,停學大概也是為了給所有人更多相處的時間吧!
李餘又突然想到,夫子們不是要走嗎?那沈洵的去留怎麼辦?
“阿洵哥,夫子們是要走了嗎?”李餘問道。
沈洵不傻,他知道對方為何會這般問,這兩天天門鎮發生的事已經超過這些年所發生之事的特別。稍微想想,便能猜出恐怕天門鎮將有大變。
聯繫上之前兩位夫子想帶他走的事情,只怕離兩位夫子離去的那一天也即將到來。
“其實我也不清楚,可我猜著,該也快了吧!”沈洵坐在旁邊道。
李餘心裡清楚,今天是選才大會的最後一天,四十至六十歲年齡段的人一旦選完,他們這些人最快明天,最遲也不過就這幾日,便要走上命殞的結局了。
三人回到了沈家後,本來李餘想吃完飯就回去又一觀的,可在吃完午飯後,沈父與沈母卻又接著讓他晚上也在這裡吃。
說著,還讓李餘把徐開江也叫過來。
沈洵很聰明,從昨天他父母被檢測出資質來後,他就知道他父母跟天門鎮必有分別,叫李餘,叫徐開江,只怕也是再臨走之前給他們再做幾頓飯吃吧。
他沒想到的是,他只猜對了一半,另外一半,與死亡有關。
沈洵原本想跟沈棠李餘去找徐開江的,可在出門之前,李餘卻對他道,“阿洵哥,你跟沈叔他們去買菜吧,我跟棠姐姐去找徐開江就行。”
沈洵有些沒懂為何李餘會這麼說,可他看著他父母一眼期待的樣子,還是答應了下來。只有沈洵沒看到,在他轉身過去的那一刻,沈氏夫婦朝李餘露出了感激的笑。
路上,李餘問沈棠道,“姐姐,你真的不想出去嗎?如果你想走的話,我可以拜託陸大哥帶你走的。”
沈棠捏緊自己的衣角,失落的道,“不了,我只想陪著我爹孃,即使他們。”說到這裡她頓了後接著道,“我也不想離開天門鎮,畢竟這裡,是我生活了十三年的地方啊。”
二人就這樣在落夕河待了一天,他們不敢,不想,不願去摻和到鎮上居民的歡樂之中。最後也只能呆在落夕河,想著未來的事,發著自己的呆。
等沈洵來找他們的時候,已至中午。
沈洵看到他們的時候,就看到他們在各自看著天邊發呆,他輕聲的走進他們身邊,想嚇他們一跳,結果沒嚇到他們,反而二人在看到沈洵後,都有一瞬間的失神,“你們怎麼了?在這兒發什麼呆啊?”沈洵問道。
“沒事,怎麼今天書塾這麼早下學了嗎?”李餘趕忙岔開話題問道。
沈洵看著李餘的臉色,道,“嗯,夫子說,接下來幾天都不要我們上學了,至於什麼時候再開課,到時會有通知。”
李餘心想,看來,兩位夫子也知道所謂的選才大會是怎麼一回事了,如今,停學大概也是為了給所有人更多相處的時間吧!
李餘又突然想到,夫子們不是要走嗎?那沈洵的去留怎麼辦?
“阿洵哥,夫子們是要走了嗎?”李餘問道。
沈洵不傻,他知道對方為何會這般問,這兩天天門鎮發生的事已經超過這些年所發生之事的特別。稍微想想,便能猜出恐怕天門鎮將有大變。
聯繫上之前兩位夫子想帶他走的事情,只怕離兩位夫子離去的那一天也即將到來。
“其實我也不清楚,可我猜著,該也快了吧!”沈洵坐在旁邊道。
李餘心裡清楚,今天是選才大會的最後一天,四十至六十歲年齡段的人一旦選完,他們這些人最快明天,最遲也不過就這幾日,便要走上命殞的結局了。
三人回到了沈家後,本來李餘想吃完飯就回去又一觀的,可在吃完午飯後,沈父與沈母卻又接著讓他晚上也在這裡吃。
說著,還讓李餘把徐開江也叫過來。
沈洵很聰明,從昨天他父母被檢測出資質來後,他就知道他父母跟天門鎮必有分別,叫李餘,叫徐開江,只怕也是再臨走之前給他們再做幾頓飯吃吧。
他沒想到的是,他只猜對了一半,另外一半,與死亡有關。
沈洵原本想跟沈棠李餘去找徐開江的,可在出門之前,李餘卻對他道,“阿洵哥,你跟沈叔他們去買菜吧,我跟棠姐姐去找徐開江就行。”
沈洵有些沒懂為何李餘會這麼說,可他看著他父母一眼期待的樣子,還是答應了下來。只有沈洵沒看到,在他轉身過去的那一刻,沈氏夫婦朝李餘露出了感激的笑。
路上,李餘問沈棠道,“姐姐,你真的不想出去嗎?如果你想走的話,我可以拜託陸大哥帶你走的。”
沈棠捏緊自己的衣角,失落的道,“不了,我只想陪著我爹孃,即使他們。”說到這裡她頓了後接著道,“我也不想離開天門鎮,畢竟這裡,是我生活了十三年的地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