蠶豆香 作品

第13章 你還有什麼不好講的呢

    汪悠明說:“各位領導聽到群眾反映我見義勇為,立即展開調查,我對各位領導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堅持實事求是的精神十分欽佩。不過我還是堅持認為,我沒有救起洪小軍,即便有見義勇為行為,也不能認定見義勇為。”

    汪悠明不講見義勇為事蹟、不要見義勇為榮譽,三個組長讚賞不已,詢問結束。

    汪悠明起身告辭,耗子臉全是淡泊名利表情。

    汪悠明的態度十分鮮明,就還需不需要深入調查,三個組長在臨時辦公室發表各自意見。

    一個工作人員進來報告,有群眾要向調查組領導反映見義勇為情況。

    有群眾反映見義勇為情況,又不是反映遺留問題,調查組領導樂意接待。

    一個五十來歲男人,頭髮蓬鬆,衣服有些骯髒,形象有點猥瑣,在工作人員帶領下怯怯表情走進臨時辦公室。

    工作人員讓座、端茶過後,陳副部長詢問:“這位同志,找我們有什麼事嗎?”

    來人怯怯道:“各位領導,我叫張三新,仙石鎮人,我來找調查組領導問下,是不是救起兒童那人才算見義勇為?兒童落水被救起來,是不是隻認定一個見義勇為英雄?”

    三個組長互相看看,目光看向張三新。

    政法委劉副書·記道:“張三新同志這個問題問得好,我要講的是,什麼叫見義勇為。

    見義勇為是有標準的,只要符合見義勇為標準,他的行為就是見義勇為。

    從這個意義上講,是不是親手救起兒童才算見義勇為,並不是認定見義勇為的唯一標準。

    因此,在見義勇為事件中,只要符合見義勇為標準,不管是不是親手救起兒童、有多少人,只要符合見義勇為標準,必須認定。”

    張三新貌似聽懂了表情,說:“我聽到呼喊,有人落水,救命啊!正好我從鎮機關後院門經過,看見一個人應聲從門裡跑出來,跑向清江河,要跳進清江救人……”

    “你看到的人是誰,認識嗎?”宣傳部薛副部連忙長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