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王謝 作品

第二百二十五章 兇險

    留著絡腮鬍子的獵人叫維蒙。

    他曾經參加過三次針對雅蘇臺政府軍的戰爭,他是個優秀的軍人,而且是一名優秀的特戰隊員。

    還是個近身格鬥的高手,最擅長的是三稜軍刺,曾在一次特戰任務中,一個人一把軍刺,幹掉包括一名團長在內的雅蘇臺正規軍團部。

    他之所以在軍中退役,是因為他需要錢,需要一大筆錢,他有一個戰友為他擋子彈犧牲了,那個戰友留下了一個兒子,得了心臟病,需要做心臟移植手術,這種手術三角地地區做不了,得去大夏做或者去西陸做,從心臟配型到術後康復,大約需要上百萬美金。

    他不能眼睜睜的看著那個戰友的兒子死,於是做起了圖財害命的勾當。

    今天是他第八次做這種事,做完這一次他就快把錢湊齊了,對於那個葬身在熊口下的同伴,他非但不會傷心,甚至有些開心,這樣就會少一個分錢。

    他用一把獵刀一下下砍斷熊的手掌,熊掌他是吃過的,其實並不美味,嚼起來又軟又黏又爛又膩,就像是一塊用熱水燙熟的肥肉,但是大夏的有錢人喜歡吃這玩意,這四個熊掌能賣個好價錢。

    到現在為止他還沒有覺得逃跑的那個大夏人會對他們造成什麼威脅,今天晚上他們肯定能找到他,並且幹掉他。

    不遠處兩個獵人終於挖好了埋葬同伴屍體的坑。

    他們點上一支菸在坑旁邊休息片刻,閒聊著這個雨季。

    一支菸剛抽過沒兩口,秦牧已經站在了他們背後。

    知道他們穿了防彈衣,秦牧先是反手刀抹掉一個獵人的脖子,然後順勢回手一戳,把刀捅進了另一個獵人的頸部大動脈裡。

    「噗通」

    一個獵人栽進了他自己挖好了的坑裡。

    驚動了正在砍熊掌的維蒙。

    維蒙扭頭一看,完全搞不清楚秦牧是誰,又是什麼時候出現的。

    可他沒有時間去思考這些事情了,秦牧反手握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殺了過來。看著身體前傾,銜枚疾走的秦牧,從他握刀的姿勢和跑動來的力量感,維蒙知道這是碰上高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