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王謝 作品

第一百三十章 郭鹿萍

    一大早等著老張老交接班的秦牧,站在小區門口歪戴著保安帽跟張二柱不動聲色的點評來來往往的大姑娘小媳婦,偶爾碰上個身材婀娜背影妖嬈的美女,兩個人的頭就會想隨著太陽轉向的向日葵,扭成一個誇張的角度,然後相視一笑,一切盡在不言中。

    小馮一身正裝,皮鞋鋥亮,騎著電瓶車出門。

    他最近迷上一種新式的成功學或者叫新型傳銷,賣的產品是“量子鞋”,他的某信朋友圈裡已經全是這種所謂黑科技產品。而他本人也自封了各種名頭諸如“健康養生專家”“十萬團隊領航人”“社交電商創業導師”“社群裂變團隊領袖”……相當唬人。

    “買了鞋就自動擁有了會員資格,可以發展自己的團隊了,金字塔結構,你的下線呈指數級增長。”小馮停下座駕給張隊長介紹自己的偉大項目“他們買一雙399元的鞋你可以得到105元,買1388元的鞋可以得到390元。通過二維碼掃碼付款,只需要發一發社交媒體,就能財源廣進,這麼好的事可不能錯過呀”。

    張二柱為人猥瑣,媚上欺下,愛佔小便宜,但活到這把歲數,在這個小縣城裡渾渾噩噩的過了這麼多年,有件事算是搞明白了,不勞而獲財源廣進這種人這種事都有,但輪不到他,他撇撇嘴:“滾你m的把子,什麼鞋,除非是搞破鞋,其他什麼鞋老子都不感興趣”。

    小馮又轉過頭來,想要給秦牧介紹自己的項目。秦牧搶先說:“《禁止傳銷條例》第四章法律責任第二十四條有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行為,組織策劃傳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非法財物,沒收違法所得,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有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行為,介紹、誘騙、脅迫他人參加傳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非法財物,沒收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小馮,你是打算送我雙量子鞋呀。還是打算接受法律的制裁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