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壇主 作品

第九百六十一章:越獄(1)


  多年以後,褚遂良還對林珊紅當縣令的事,存在疑問。帝國那麼多的精英男人,為何要選拔一個女的當縣令。

  人嘛,就怕較真。特別是一個自恃很有見識的讀書人,那較起真來,非得皓首窮經不可。作為中書省的第一掌門人,專門負責審核詔書的起草和官員的任命手續的合規性,對於官員的任用程序,他比誰都清楚。

  大唐選拔官員,就像前世遴選公務員一樣,程序是很嚴格的。

  帝國遴選官員程序,大致上是:先觀察他的氣質(身)、言辭(言)、書法(書)、文章(判),再根據他的“年資”和“勞績”,然後決定他擔任什麼官職。

  開始時,把候選官員集合在一起舉行考試,評判他的書法和文章,分別等級,然後察看他的氣質和言辭,及格之後,即成為候補官員,登記在公文書上。

  這也叫“初試”。

  等到任職時,主管單位還要詢問當事人的意願。也就是說把你放到老少邊窮的地區去任職,你願意不願意。

  官職確定之後,集合所有候補官員,公開宣告。也就是當場宣佈遴選結果。

  然後依照累積的考核成績,分門別類,定出甲乙丙丁次序。

  把全部名單先送尚書省(僕射),再送監督院(門下省),由御前監督官(給事中)簽註意見,呈報副監督長(侍郎)複查,由最高監督長(侍中)裁決。

  如果認為不恰當,則予以駁回。駁回的人,你也不要心灰意冷,說不定,還有機會,就等著還有人不服從志願,或者,臨陣脫逃。

  如果定案,就奏報皇上,各州縣或者主管單位在接到皇上批准指示後,即開始依照法令規章作業,每個新任官員都發給一份皇家任命狀,稱為“告身”。

  事實上,就是“幹部擬任人選文件”。

  兵部遴選武官,程序一樣,只是考試的項目不同,而是騎馬、射箭、舉重(木棍長一丈七尺,直徑三寸半,舉起十次,兩手距離不超過一尺)、負重(背米五斛走二十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