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壇主 作品

第八百五十七章:給王家留條根(1)

    “我知法犯法,笑話不是?您是幹啥的,我是幹啥的,都是監斬官,都是奉旨辦事。趙侍郎,您可別忘了,王御史在臺上可是處處與您作對的。有幾次年度績效考評,給您的都是‘一般’等次,您難道忘了。”

    “秦侍郎,工作上的事,不要摻雜個人感情。王御史身為監察臺主要領導,給誰‘優秀’等次,由他說了算。我一個副手,不能左右他的看法。”

    紫袍官員不為所動,他把手裡的聖旨又一次搖擺一下,“秦侍郎,再說了,王御史的人品、官品如何,我最有發言權。他在臺上如何待我,那是我和王御史之間的事,與這次執法無關。我不能見了我的上級落難,就上去再踩上一腳。這樣做,我還是人嗎。”

    秦雷見紫袍官員較真,腹誹道,這個傢伙還是個講究人。尼瑪,官場上遇到一根筋,您還真的沒轍。

    秦雷馬上軟下來,面上也出現了久違笑容。

    “好好,趙侍郎,您有規矩意識,您重情重義。您不落井下石。您官品好,行不行。那就將王凡青押去長安。”

    紫袍官員一聽,直截了當的反對,“秦侍郎,辦事得用大腦思考一下。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好不好。”

    他看了一眼口吐血沫的王凡青,低聲道,“您也看到了,王御史也就是個廢人。算啦,陛下就在東都,就交給陛下處置。是好是壞,您我何必趟這趟渾水?要是半途上,王御史犯病死了,您我的責任可就來了。臨機處置,這也在法理之中。”

    秦雷沉默三秒,腦子裡揣摩著“責任”兩個字,腹語道,是啊,這年月有誰還願意無緣無故的惹上“責任”二字,從東都押解一個正常的人犯,就要大費周折,別說王凡青是個病人。

    要是路上遇到劫匪,把人犯劫了去,他這個侍郎一職,也就到頭了。

    話又說回來,遇到劫匪,您得和他們死拼,武力懸殊的話,死在劫匪手裡,那也不好說。

    兩利相權取其重,兩害相權取其輕。不如,把王凡青留在東都,是交給皇上,還是直接交給東都宮處置,只要有下家接手,那就萬事大吉。

    秦雷四十多歲的年紀,長相很帥氣,粗粗的

    濃眉,方盤大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