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壇主 作品

第三百八十二章:李二說,脫去他的朝服

    王寶慶的話一出口,東方旭吃了一驚。

    “江家血案乃是東都歷年來最大的兇殺案之一。死亡人數超過一百人。震驚朝野,已列入東都別駕督辦案件。”

    大理寺已經將案件通報下發各州縣,東方旭作為宋州刺史,當然知道案件的來龍去脈。

    至於王寶慶此言,他著實嚇了一跳。

    “案發地不在宋州,與自己職責也不相干,為何說我從中幫助。這其中必有蹊蹺。”

    這個當口,東方旭急於為小女報仇,決心拿住宋城,不明白也就順水推舟了。

    等解決私人大事,以後再慢慢了解。

    東方旭想到這,連忙賠笑道:“幫助破案這也是本官的職責所在,能盡一份力,當然不會藏半分。至於,小女綁架一案,下官一切聽從府尹吩咐。”

    王寶慶微微頷首。

    官場從來就是如此。

    你幫我,我不能麻木不仁。

    投之以桃,報之以李,本來就是官場的規則。

    他也清楚,處理棘手的案子,需要技巧。

    自己在官場摸爬滾打多年,隋唐兩朝,上上下下的官員起起伏伏多了去了。

    有的身首異處,家破人亡;有的丟官罷職,流離他鄉。

    這裡最關鍵的一點,就是權力的較量。

    與品級比自己高的官員相鬥,必須靠智力而不是權力。

    說白了,就是動用最高權威,才能一棍將對方打死。

    宋州刺史東方旭,聽了王寶慶的肺腑之言,連忙拱手拜謝:“謝謝,老哥。”

    “現在不是感謝的時候,時不待我。你快速攜帶訴狀,西進長安,面見皇上。”

    王寶慶又親自手書一封密函,交於東方旭。

    東方旭沒有回到宋州,而是按照河南府尹的支招,帶著唐二狗和金鈺,乘馬車疾速西行。

    潼關御道,一馬平川。

    兩個時辰之內,一輛馬車停靠在長安城太極殿玄武門外。

    東方旭慌忙將官員信物與符節遞給門守衛,並說明來意。

    金吾衛驗明身份,將東方旭三人帶進大殿。

    李二等人正在朝議,忽然聽到門外一聲叫喊:“宋州刺史東方旭求見。”

    李二聞言,剛要發怒,諫議大夫魏徵建議道:“有人要覲見聖上,就讓他進來。我們現在只是朝議,也沒什麼要緊的大事決定。”

    “是啊,無事不登三寶殿,想必東方旭有急事要報。”

    李二招招手,“讓東方刺史進來。”

    魏徵等大

    臣紛紛向兩邊後退,中間閃出一條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