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衙允明 作品

嫡二皇子李泰(上)

按慣例皇子成年後都應去自已的封地上去生活,是不得長駐京畿的,但李泰因太宗李世民之偏愛,還特許給了他一個“不之官”。

也正因為如此,在後世的歷史評論當中,李泰個人的結局也還算是讓人覺得惋惜的。

他原本就不適合參與到形形色色的宮廷權力之鬥爭漩渦當中去,因為他原本就沒有這個腦子和強大的zz手腕。

其實他非常的適合,去專心的做他的學問,做好他自己興趣愛好與他最該做的事情。

然而,事情總事與願違。

但其身在皇家,身為大唐的嫡二皇子,興許在他的身上也會有著諸多的無奈所存在。

李泰自他少年開始便才華橫溢,又聰敏絕倫,好士愛文學,工草隸,集書萬卷,也是當時在大堂名氣不小的一位書法家、書畫鑑賞家。

李世民陛下還允許李泰在府邸設置文學館,任他自行引召學士之事宜。

在貞觀十二年,也就是在638年,李泰開始主編名著。

由於李泰寵祿過盛,李泰他還屢次遭到眾臣的進諫。因父親李世民對其種種的溺愛,更是讓嫡二皇子李泰漸漸對那皇位與權柄滋生了想法。

後來在貞觀十七年之時,也就是643年,太子李承乾謀反,李泰涉嫌謀嫡事件產生。

唐太宗李世民他為了達到目的讓李承乾、李泰、李治三個兒子共存,只好採取了那隔離政策,改封其為順陽王,徙居均州之鄖鄉縣去居住。

早在貞觀十年,也就是在636年之時,李泰便被徙封為魏王,遙領相州都督,督相、衛、黎、魏、洺、邢、貝七州之軍事,餘官如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