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先生 作品

第四十三章 李叔,今天的夜宵,我請! (求收藏)

    夜裡十二點多了。

    路邊街口的大排檔。

    一張張白色塑料的圓桌前,三三兩兩的,剛結束加班的上班族或者工人坐著,桌子上,是四五瓶啤酒,還有幾碟小菜。

    “抱歉,這麼晚還約你出來。”

    “我先自罰三杯。”

    李安邦請面前的李紀坐了下來,他面色漲紅,一把拿起了手邊的啤酒瓶,往玻璃杯裡倒滿。

    他端起酒杯,向李紀示意了一下,緊跟著,一飲而盡。

    如此,又接連重複了兩遍。

    “李叔,還是少喝些酒比較好。”

    李紀笑著應道。

    ……

    花生米、豬頭肉,一些下酒菜相繼的端上了桌。

    李安邦悶著頭,不斷吃著菜。

    李紀面容平和,神情中一直帶著淺笑,他吃的不多,但也時而會拿起筷子,吃上幾口。

    “你為什麼要那麼做?”

    李安邦突然放下了筷子,抬起頭看向李紀,沉聲道。

    “什麼那麼做?”

    李紀問道。

    “418銀行大劫案。”

    李安邦說道。

    “我也是受害者…”

    李紀聳了聳肩。

    “你知道趙益民他們將要面臨什麼?”

    李安邦眼睛泛紅,聲音沙啞,沉聲道。

    李紀聽見,歪了歪頭,隨後輕笑道:“挺好的結果。”

    “他們成為了這個時代,最悲壯的英雄,被家人、親戚、網友瘋狂的讚美與崇敬!”

    “他們的孩子、妻子,得到了足夠的金錢,從而能夠活命!”

    “而他們可能需要做幾年牢,但是,我想,應該也不會太嚴重…”

    李紀頓了頓,笑容燦爛,又說道:“因為是受害者的關係,我最近也在關注這起事件的後續。”

    “現在,相關法律的爭吵,不是很激烈嗎?”

    “雖然,從過程來看,趙益民五人屬於最嚴重的搶劫銀行案件,但是從結果來看,卻很有意思,首先他們主觀上並不是為了搶劫銀行,其次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的搶劫取得財物數額巨大,超過1萬元以上的,每增加5萬元,基準刑增加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