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我來過 作品

愛戀之歌

    在場的大家一聽都愣了一下,

    以為路夢是在開玩笑。

    只有我覺得路夢說的很認真,

    她的手一直握住我的手,

    如同這一輩子都要跟我走。

    “不要胡鬧,你結婚還早呢,小孩子家家等長大了再說。”新郎的媽媽道。

    “我沒胡鬧,我是認真的。哥哥娶的新娘跟我是同年同月同日生的,與我一樣大小,她今天都嫁人了,我為什麼不能嫁人?哥哥不是說這個華夏小夥子不錯,如果嫁給他一定幸福快樂,我也是這麼認為的。我的幸福我做主,我愛華夏。”路夢理直氣壯地說道。

    “妹妹,我只是這麼說說,你就當真。今天我結婚大家喝我喜酒,如果你也結婚,那喝喜酒都來不及。妹妹你等明年再結婚,推遲一年可以互相見見雙方的家長,一起吃火鍋旅遊、一起喝奶茶走在無人的街上、一起青春在向上的路上,彼此瞭解瞭解,看看合不合適。這些你都沒做,就直接進入婚姻的殿堂,是魯莽的不理智的。我跟我的新娘相識六年半,才完成這個過程,走到了今天。一路上迎著冷眼與嘲笑,可我從未放棄對愛的追求。雖然我的新娘出身卑微,是農民的女兒,大家讓我放棄,可我現在把它變成了王妃,打破階級的飛躍。我不相信門當戶對,只相信我與愛。愛與出生無關,出生與愛有關。我不信什麼教,我喜歡華夏……”新郎青春激揚地發表了個人感言,

    聽得我熱淚盈眶,

    比聽名人演講要精彩多了。

    “妹妹聽我的,明年結婚。給自己一年的試用期,看看合不合適。”新郎最後說道。

    在場的人聽了新郎的愛情宣言都熱烈地鼓起掌來。

    “阿們!在神面前我們都是公平公正的。愛吧,不要保留。如果你愛她,就帶她走吧!現在就走,一刻都不要停留。神會保佑你們!”老牧師雙眼望著我說的,大概是說給我聽的,意思讓我把未成年路夢公主帶走。在他們國家十二歲就成年了。

    這在我國家是非法的,

    帶未成年私奔,

    還要跟她結婚,

    這不是嚴重違法嗎?

    這種事打死我都不能做,

    雖然路夢真的是亭亭玉立美少女,

    還是不是童話裡是現實種的真公主,

    連清風都喜歡她,

    能不讓我心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