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我來過 作品

校花之爭

    可電話打不通。

    無戀不是告訴我美姐已被救回地球了,

    可為什麼電話不通?

    難道出什麼事了?

    還是公司已經倒閉了?

    我想去美姐公司看看。

    不過今天太晚了,

    明天一早出發,

    順便與劉戲菲一起去給妹妹買國產化妝品,

    不然妹妹又要踢我屁股,

    雖然我的屁股有彈性,

    可我也怕疼。

    我與爸爸媽媽說明天去找美姐的事,

    爸爸媽媽都點頭答應。

    當天吃了晚飯我與劉戲菲很早就上樓睡覺了,

    不過不是睡一起,

    她住她的房間。

    爸爸媽媽看到我與劉戲菲一起上樓睡覺,

    都笑得合不攏嘴,

    覺得我與劉戲菲有戲。

    吃晚飯的時候,

    媽媽一直給劉戲菲夾菜,

    還要給劉戲菲盛飯,

    說話也溫柔優雅了好多,

    似乎把劉戲菲已當成了兒媳婦。

    爸爸看了媽媽這麼熱情,

    似乎變了一個人,

    是從沒有過的,

    有點看傻蒙了。

    爸爸不知道媽媽的想法,

    也不知劉老師是我未婚妻,

    只知道要住我家,

    更不知道劉老師為什麼要住我家?

    我爸爸也是笨死了,

    比梁山伯還笨。

    我才不告訴我爸爸,

    讓他自己去想。

    就在我爸爸不明白疑惑不解的時候,

    我妹妹發話了,

    “女兒不如兒媳婦,太讓我失望了。”

    “你說什麼?”媽媽語氣拉得長長的抑制住了心中的憤怒,意識到不好在兒媳婦劉戲菲面前再發飆,不然破壞了自己的形象,這樣就不好了。

    爸爸還沒聽懂妹妹說什麼,

    媽媽是知道,

    但裝作不知道才故意問。

    “不白,哪有兒媳婦?”爸爸問道。

    “我不跟你說,你個笨蛋。你沒看到媽媽總是給老師夾菜,一下子不給我夾菜,還有我這個女兒嗎?今天還打我。”妹妹道。

    “老師是客人,來我家吃飯給老師夾菜不是很正常嘛!上次我跟你去別人家做客,人家不是照樣給你夾菜嗎?你媽媽沒事不會打你,肯定你做錯了什麼事。我沒意見。”爸爸道。

    “好了好了,吃飯不要說話。”我說著給妹妹夾了一個很好吃的菜,

    這個菜我用普通話不知道怎麼說,

    不知道怎麼翻譯,

    我家鄉的話是叫:哥哥愛妹妹,妹妹是寶貝。

    “這菜我才不吃,你要夾就夾給你的……”

    妹妹你的後面沒說出來,

    但我知道說誰。

    “不吃就不吃,明天去給你拿化妝品總要吧?”

    “肯定要。我要成為校花,不然我的最好朋友都被那個校花給搶走了。”原來妹妹要靠化妝品來打扮自己,讓自己變成校花,打敗她們學校的校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