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我來過 作品

天堂走好

    話說校長間接被殺,

    死因真相被查出後,

    一直存放在醫院太平間的屍體就拉去火化安葬了。

    學校其他老師,

    還有我與地理老師帶著妹妹也去給校長送葬,

    校長也是我們縣裡的人,

    家住縣城。

    永別了校長。

    就在法院判刑王老師故意殺人罪處死刑那一天,

    這是第一次開庭也是最後一次開庭。

    王老師在大家與律師面前供認不諱,

    說自己害死了兩個認命,

    自己死了也值。

    幫王老師打官司的律師是他家人請的,

    希望能救出這個兒子王追,

    最少不被死刑,

    未來能出來重新做人也是好的。

    可這個兒子王追卻不領情,

    只想求死,

    誰也攔不住。

    何況被害人的家屬們都希望王老師判死刑。

    正當法官要宣判結果的時候,

    王老師哈哈大笑道:“生有何樂,死有何憂。不過我還有一件事要說,我現在對天發誓,這件事是千真萬確。”

    法院裡大家一聽都愣了一下,

    我與地理老師還有我妹妹都在場,

    我妹妹是作為她同學黃中死的見證人而到場的。

    無戀也在,

    上次說來我家玩,

    直到現在才來。

    “這件事你們可以錄音下來。”王老師繼續說道。

    “這裡是法院,不能錄音。”法官道。

    “好,錄不錄音都無所謂,你們就在這裡為我作證。”說著王老師看向了地理老師,

    一臉淫邪。

    我看出地理老師的不安。

    “兒子,你還想幹嘛?”王老師的媽媽在場哭喊道。

    “哥哥是想幹嘛?”王老師的妹妹低聲細語著。

    大家一聽疑惑討論起來,

    全場亂哄哄起來。

    “肅靜肅靜!”法官木錘一敲大聲說道。

    全場瞬間一片寂靜,

    不再發聲。

    見王老師一雙陰險的眼睛一直看著地理老師不放,

    這時大家的目光也跟著看向了地理老師,

    幾千隻眼睛同時看向了一個人還是有點恐懼的,

    這裡不是外面或演唱會現場,

    這裡是法院。

    如果是演唱會現場或百家講壇,

    幾萬雙眼看著一個人是很正常的。

    可這裡是法院,

    人家不看原告與被告,

    反而與罪犯一起看向另外一個人,

    不害怕才怪。

    就算沒做壞事,

    也擔心自己被無辜定罪。

    這時王老師的目的已達到了,

    就是要先大家一起看著地理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