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第27章
“嗡——”
手機震動了下, 很輕,微不可察。
發消息的人名叫盛柳。
盛柳:
盛柳:
沈厭沒回, 那頭很快明白了。
盛柳:
y:
盛柳:
沈厭和盛柳初一就認識, 兩人是死黨兼朋友。
後者畢業後沒考上雲夏五中,去了青挽三中,青挽三中是制度森嚴的私立高中,初中高中一體化,以文化課為主, 整體質量在四中之上。
即使他們沒在同一所高中, 聊天不怎麼斷過,基本上都是盛柳單方面找沈厭聊天, 沈厭回得很少, 可當對方提起他喜歡的人, 他才會掀起眼皮回覆一兩句。
沈厭有喜歡的人這件事,除了他自己,盛柳是第一個知道的,遲川是第二個。
但都不知道這份喜歡是以暗戀的名義開始。
遲川向後躺了躺,見沈厭還在看手機,叫他:“阿厭,你不會和梨子聊天呢吧?唉,這有喜歡的人就不要兄弟了,重色輕友嘛這不是?”
沈厭長腿一伸,哂笑道:“看仔細了再說。”
男生夠著腦袋去看,備註是,不是溫書梨。
“他是誰啊?”遲川仔細回憶了下,“我們班有叫盛柳的?我怎麼記不太清了。”
“初中朋友。”
這個不重要,他差點被自己引出的話題帶跑偏,“阿厭,你既然喜歡梨子,那就直接告訴她好了,以我的推斷,就算現在梨子不喜歡你,以後肯定也會喜歡你,帥哥誰不喜歡?”
“這樣靠近她不戳破窗戶紙,你不難受嗎?”遲川設身處地想了下,“反正擱我身上我挺難受的,你不告訴梨子,是不是有什麼難言之隱?”
“沒事多吃點兒核桃,補補腦子。”
難言之隱?虧這傢伙想得出來這個詞。
其實,沈厭有這個想法,只不過他沒想到……她不記得他了。
初遇溫書梨,那晚,長夜雨勢滂沱,他沒帶傘,走累了,隨便找了地方,屈腿靠坐著磚牆。
雨絲冰冷,斜吹在少年清雋的臉龐,水珠順著他的下頜線滑落,染溼了細長的睫毛,衣衫也被完全浸透,看起來頹廢又落敗。
道路兩旁的燈光忽閃,光影冷白,打在他愈發白皙的皮膚上,手背青筋很明顯,身上的戾氣冷峻而凜沉,彷彿收不住。
經過的路人只是匆匆看了一眼,有的甚至拉長調子指點:“現在的初中生都像什麼樣子。”
他當聽不見,心想關你屁事。
不知道淋了多長時間的雨,某然一刻,雨點停止,頭頂上方多了一層淺薄的陰影。
原來有人給他撐傘。
那陰影籠罩身上之時,沈厭淡淡抬眸,純黑色的瞳孔裡多了一個人。
少女扎著高馬尾,髮色和別人與眾不同,是獨特溫柔的慄棕,校服整齊乾淨,靠近校徽的位置別了一塊小小的銘牌,方方正正的,上面寫著——
初二七班:溫書梨。
她的嗓音清透,語速慢慢地:“你還好嗎?”
那一刻,世界好像暫停了。
在他經歷了那段黯淡無光的日子,那一天,他遇到了他的太陽,可以驅散迷濛陰霾的太陽。
至此,對她一眼淪陷。
自那天起,沈厭從初二開始暗戀溫書梨,瞭解到她對玫瑰情有獨鍾、瞭解到她最喜歡喝碳酸氣泡水、瞭解到她一年四季偏愛夏天,每當有同學問起他喜歡什麼,他都會說喜歡玫瑰、汽水和夏天。
只不過,不可抗力的外部因素太多,在沈厭認為,他們之間隔得距離太遙遠,像是隔了一條無垠長河,觸之不及。
他沒有告白,怕嚇到她。
直到初三七月的盛夏畢業季,盛柳告訴他說:“厭,有個很漂亮的女孩暗戀你。”
他懶得問誰,直到無意間看到照片上熟悉的慄棕色長髮。
少年喉結稍滾,不言輕笑。
溫書梨,我早就暗戀你了。
後來,在得知溫書梨考上雲夏五中的消息後,父親安排他出國念私高,他毅然拒絕,去了她所在的學校——雲夏五中。
高一開學,他們又沒分在同一個班。
她在平行班,成績不算太好。
那屆的籃球賽,班主任鼓勵沈厭報名參加,他拒絕了。
原因是他在學校圖書館整理難點知識點,因為知道她每週都會去圖書館翻閱固定的課外資/料書,那些整理好的知識點紙條被他提前塞到書本里。
他推薦她去看《基礎訓練單詞記憶》、《優秀作文提高冊》、《英語作文提速法》,還有一些其他質量很高的書籍。
就這樣,循環往復,一天一天過去,在時間的見證下,溫書梨的成績得以提高,高一期末分班的考試取得了前十的好成績,高二分到了重點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