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6.第 386 章

 小吏的話讓步六孤叱奴的心臟沉入谷底, 同時也加強了他帶著家人火速離開的強烈意圖。

 漢朝的奴隸按照入籍原因可以分為以下幾點:

 1.因家貧而被賣身為奴的。

 2.沒入官府的罪臣之後。

 3.重刑犯。

 4.買來的外族奴隸。

 而據買主的不同,又可分為官奴、私奴。

 待遇最好的肯定是第一類奴隸,因為他們多半是在官營工廠裡幹活, 而要是有京畿背景的話,很有可能選作宮婢,或是去上林苑裡負責皇田。即使是私人買主,也不能對這類奴隸喊打喊殺,更不能對這類奴隸實施強娶, 逼其簽下超過十年的長期活契。

 官府對這類奴隸也有看護之責, 並且將其列為官員的晉升的標準, 當地德政的評判依據。

 沒入官府的罪臣之後比第一類奴隸的待遇差些,但是因為瘦死的駱駝比馬大, 加上這類奴隸受過良好教育, 大都擁有一技之長或長得好看,所以除非皇帝有令或犯了眾怒, 他們也能過的不錯, 甚至能去偏遠之地行教化之職以將功贖罪。

 相較之下,第、四類就很倒黴了。

 劉瑞在現代都“不廢死”的絕對支持者,而要需要重典治國的古代,那可真是瞬間門化身“微博法官“, 直接剝了這群人的所有權益。

 以往是在城外解決這群人渣, 直接導致後世傳出“西漢也有活人殉葬”的恐怖說法。現在為了發揮垃圾的剩餘價值, 他們就被丟去關東, 閩中做最危險的採礦工作。

 大漢的軍事升級與貿易出口需要下游提供更多的礦石資源。

 考慮到現在的航海技術還無法將漢人送去澳大利亞, 加之匈奴的隱藏礦產比國內難採,所以在好的用不上,能用的又不好提純的現實基礎上, 劉瑞的唯一選擇就是拿人命填礦產質量,以此滿足大漢這個戰爭機器的“燃料”需求。

 死刑犯不夠用了就從國外進口壯年炮灰。

 唯一令步六孤叱奴有所安慰的是劉瑞對選入礦山的外族是有明確“要求”——沒被指認燒殺搶掠的留下來放羊,做些加工皮子襖子的簡單工作。餘者若是無罪的西域人則聯繫關中的典客府看有沒有人過來贖他,剩下的才是可以壓榨的炮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