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麗宋彌 作品

第105章 戀愛詞條未加載(8)


  又過了二十分鐘,林武敲開花霧的門。

  花霧讓林武進來。

  屋子很小,林武進來將這個屋子襯得更擁擠,連個坐的地方都沒有。

  林武剛和張芬蘭吵完架,還有些怒意。

  見到女兒,勉強收斂一些。

  “這是給你買的手機,新款的,看看,喜歡嗎?”

  林武把嶄新的手機放在床上。

  “比之前那個好用就行。”花霧隨口道:“如果不是學習要用到,我覺得老年機也挺好用。”

  “你張姨她可能是忘了。”林武還幫張芬蘭說話,“這次是爸爸不對,沒有及時問你。”

  “沒關係。”

  女兒這麼懂事,林武就更愧疚。

  他又從錢包裡抽出一千塊,“先拿著花。”

  “謝謝爸。”

  花霧不客氣地收下,從旁邊拿了一盒餅乾:

  “今天沒趕上公交車,走路回來晚了。沒來得及做飯,張姨就生氣了……爸,你要是餓,墊墊肚子。”

  林武是真的餓。

  也沒客氣,接過餅乾就吃,“怎麼走路回來?打不到車嗎?”

  “……我錢不夠。”

  “張姨沒給你錢?”

  “一個月就三百,午飯和車費都得省著點,哪兒有錢打車。”

  “三百?”

  林武沒有苛待這個女兒的意思。

  當初他是想撫養她的,是她母親要死要活非要養,所以他才同意將撫養權給她母親。

  接回來後,林武每個月的費用都是按照之前柳雨曦的標準,雙倍給的。

  林武每天早出晚歸,偶爾詢問林悠,林悠也因寄人籬下,不敢說實話,都用很好回答他。

  就算林武看見林悠在做家務,張芬蘭也會說是她自己想做點力所能及的事,攔都攔不住。

  而林悠只會順著張芬蘭的話說。

  林武說過兩次,林悠還是‘固執’地做家務,他每天忙得要死,也沒那麼多精力管了。

  他現在才知道自己女兒一個月居然只有三百生活費?

  三百塊能吃什麼?

  一天十塊錢,還得扣除公交車費。

  張芬蘭真的是太過分了!!

  讓她帶林悠去買手機,她說都辦好了,讓他別操心家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