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吃螺螄雞的陸凡兄 作品

第329章 3.02殺人案件

 對於這個命案,起因、過程、結果都十分明確,高曉偉被抓後十分淡定,審訊的時候對自己的犯罪行為只口不提,只說自己也是名圍觀群眾。


 而龐雄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但是一口咬定自己是防衛過當,本無任何殺人動機,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將他人殺死,是在激憤的精神狀態下實施的,屬於情節較輕的情況,看來他進來之前就瞭解過法律,想好了對策。


 主犯為龐雄,從犯也推出來三個,口供完全一致,把高曉偉撇的一乾二淨,他們不怕蹲號子,知道高曉偉會想辦法替他們減刑,無非就是進去幾年的事,出來後又是一條好漢,再說進去後也是一條棍,除了不自由,其他的跟外面沒什麼兩樣。


 不到兩天,高曉偉大搖大擺的走出了公安局的大門,並聽從了延文的建議,第一時間派人帶了100萬去受害者家裡平息,民不舉、官不究,只要沒人鬧事一切都好擺平。公安局也向被害者家屬通報了案情,認定為一起尋釁滋事的打架鬥毆,最後導致一人死亡,達不到判死刑的程度,好心勸解受害者家屬先解決民事部分的賠償,事情已成定局,日子還要繼續,萬一對方咬死了要把牢底坐穿,一點賠償也不給,那麼人就白死了。


 受害者家屬對公安的信任是無條件的,認為他們說的很有道理,人死不能復生,留下的妻兒老小確實還要生活,有著一百萬打底,再上高曉偉派去的人態度良好,承認了錯了,並承諾以後會照顧他們一家,孩子上學之類的事都由他們負責,所以很快達成了和解。


 至於民眾,還真沒啥反應,事不關己高高掛起,事情很快就淡化了。


 但是王鴻濤沒有忘,一直緊盯著這個案子,三天兩頭要求延文匯報進展,當延文說出主犯為龐雄,並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雙方已達成和解,並移交檢察院時,王鴻濤雖然有些質疑,但是沒當場表露,下班後找來吳曉飛了解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