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風烈 作品

第12章 縣衙鳴冤

 威遠縣衙。今天已是臘月二十八,衙門半數人已經開始休沐了,當值的衙役也是心不在焉的熬著,再有兩天就熬到頭了。要過年了,也沒什麼案子要處理,縣衙裡都是一片懶散的景象。

 趙管事領著楊洛來到衙門前的時候,兩個帶刀的差役正在門口當班。差役看著兩人不禁有些發愣,威遠縣承平已久,平日裡來報官的就不多,更不要說這年根底了。

 “石頭你去敲鼓,用力。”趙管事指著立在衙門大門旁的堂鼓對楊洛說道。

 楊洛沒有說話,大步走上前去,拿起鼓槌,正欲敲下去。

 差役反應了過來,一人大聲道:“停手,你們可知道是在做什麼?亂敲鼓可要吃牢飯。”

 趙管事拱手道:“兩位差人,這孩子有天大的冤情要訴,事關幾十條人命,實不敢無事亂敲。”

 “啊,幾十條人命”兩個差役齊齊長大了嘴,驚得做不出聲。

 楊洛也不再管其他,拿起鼓槌,用力的敲了下去。

 咚、咚、咚,沉悶的鼓聲震動了縣衙內外的所有人。縣衙附近路過的人也不禁駐足觀望。一個差役反應過來,快步跑進了縣衙稟報。另一個差役則是眼睛直直盯著楊洛二人,好像是生怕兩人敲完鼓跑了。響鼓三遍,楊洛放下了鼓槌,站在原地,靜靜的等著傳喚。

 現任的縣令叫做高元,字允成,原是縣丞,成修文走後便接任了縣令。前人栽樹後人乘涼,得益於成修文任內對威遠縣治理有方,因而每年縣衙沒太多的官司要處理,高元又做過幾年縣丞,處理起公務遊刃有餘。眼下又到了年跟前了,頗為清閒,此時正坐在後堂看書喝茶,腦中不時回想著昨晚同小妾的一番雲雨。年齡大了,有點力不從心,想著找個郎中開些藥補補身體。

 正端起茶杯欲飲,陡然“咚”的鼓聲響起,嚇了高元一跳,手一鬆,茶盞落地,“啪”的摔成碎片。頓時眉頭皺起,對著外面說道:“去看看,哪個鳴鼓。要過年了都不得消停。”話音剛落,門口差役便急步跑了過來,在門口駐足,大聲道:“報太爺,門口來了兩人擊鼓,說是有冤情上訴,事關幾十條人命。”

 “什麼?你再說一遍。”高縣令震驚道。突然間的消息,讓高縣令一下接受不了,沒反應過來。

 “敲鼓的人說是有冤情上告,事關幾十條人命。”差役再一次稟報。

 “幾十條人命?確定這麼說的。”高縣令再一次問道。

 “敲鼓的人是這麼說的沒錯。”差役肯定的回道。

 “去把人帶上大堂。來人,與我更衣升堂。”高縣令吩咐完差役,又叫過門外的小廝為自己更衣。

 “是”。差役應下,退了出去。

 小廝從旁邊拿過官服幫著穿戴,高縣令陰沉著臉,微閉雙眼,看上去在思索著什麼。臉上的怒火若隱若現,嘴裡小聲嘀咕著“混蛋、該死”。

 趙管事和楊洛被差役帶上公堂。這時站班皂隸已分左右站好,手中的黑紅水火棍敲擊著地面,口中喊著“威武”。這是楊洛第一次進公堂,不免有些緊張,抬頭看去,大堂正上掛著黑底金字的“明鏡高懸”牌匾。一位穿著青色官服頭戴烏紗帽的官員端坐於公案之後。

 還未仔細看清,便見得這位官員右手拿起驚堂木“啪”的一聲拍在公案上,大聲喝道:“上得公堂,當據實陳訴,如有欺詐隱瞞,當罪。堂下何人,有何冤情,如實道來。”

 拉著楊洛跪倒在地,趙管事說道:“回大人,我是望月樓的管事,同這孩子爹認識。這孩子家出了人命大事,無人做主便找到了我。我領著前來請父母官做主。”又轉頭對楊洛道:“石頭,把事情詳細的跟縣令老爺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