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徒文曲 作品

第654章 要想富得先修路

縣路加上二十家子這條路才有4條,一條是公信路,穿起了朝陽、榆樹兩個公社;一條是公懷路,穿起了卡倫和頭道槓兩個公社;一條是懷高路,穿起了鹼鍋、沙城子、後高家3個公社;其中前3條是油漆路,第4條是砂石路。

瞭解了這些情況後,雲鵬又去二十家子築路工地找陳萬程了。此時,二十家子到龍河的路基已經全部鋪完,只剩涵洞和橋還未修,龍河到水庫的路段也已經修通了。

他叫停了拆橋行動,因為他還從工程段檔案室中瞭解到,凡是交通局修的橋涵,使用期都在20年以上。而這條路上的兩座橋才建成10年,他一直認為那橋可以拓寬。

陳萬程要拆橋重建是有原因的。社會上有一個順口溜,叫做一橋二路三建築。意思是修橋最賺錢,能掙到投資額一半的錢;修路排第二,能掙到投資額30%的錢;建房子則只能掙到投資額15%的錢。他要拆橋重建是想把那30輛車的錢掙回來,兩座橋共100米長,要投資50萬元,能掙25萬元,加上每輛車5000元,共計40萬元,能減少他挪用以資代勞資金的數額。如果他把這條路修得漂亮的,再用養路費去修王燒瓜到范家和崔家到范家那兩條鄉路,就能把這幾年挪用以資代勞的款項堵上。

他有這種想法是怕有人繼續追究他的責任,因為以資代勞政策不是懷仁縣定的,是省裡定的,有明確規定要取之於民,用之於民,不得挪用。秦書記走了,石書記如果追究他,他的烏紗就不保了。

雲鵬不讓拆橋讓他的想法破滅了,而他在叫停拆橋行動時說,難道你們修這兩座橋時偷工減料了嗎?讓他無言以對。

工程師為了證實自己的清白,指著橋欄杆說:“把這些欄杆敲碎,你看到了裡邊的鋼筋就能證明這橋的質量。我設計時是按6米寬設計的,那欄杆是1.5米高,只要敲碎混凝土,把鋼筋向兩邊拉平,編成鋼筋網,澆鑄成梯形混凝土,再將主鋼筋向上折30公分,重新澆鑄欄杆,就成了6米的橋面。能節省30萬元,而那些涵洞都是直徑1米的雙管洞,只要在兩邊各接上一個1米長的混凝土管就成,48個管還不到1萬元,能節省1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