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重籤協議

 表兄妹兩個先是擠上公交車,然後再坐渡輪,四十多分鐘後才到喬默家的宅子,今天是週末,正好家家都有人在,他們看過喬默的戶口本和房契,知道她很快就要下鄉了,要把房子委託給表哥管理,有兩戶表示很理解,都按照她的意思重新簽了租房協議。

 有一戶表示了不信任,說要跟張美雲交流後才願意改簽協議。

 楊衛華跟他們解釋了幾次都油鹽不進,也怒了:“你們是張美雲的親戚吧,不然,為什麼真正的房主來了還不配合?”

 “不是,但我們是在張女士手裡租的房子,以前的房租費也是交給她的,現在突然要換人,我們不敢相信而已。”那個年輕的女人狡辯道。

 “我這裡有房契,有戶口本,難道還能作假不成?”喬默冷笑著問,“我越看你越眼熟,哦,我想起來了,你就是張美雲的那個遠房表妹,如果你不願意租了,過兩天就搬走,我們好租給別人。”

 “對,對,正好過兩天就到期了,你們也無須另外籤協議了。”楊衛華聽說他們是張美雲的親戚就不想把房子租給他們。

 “我們不是那個意思,只不過你們現在突然要改協議,我們有點不相信罷了。”這時,男人走過來打圓場,現在要他們搬家,他們往哪裡搬?難道他不知道房子有多難租嗎?

 “如果你不相信,現在就可以去紡織廠找張美雲核實。”喬默冷笑著說。

 “以前之所以讓他們代為管理,那是我還沒有成年,現在我要下鄉了,說明我已經有了民事行為能力,房子自然也要收回來託人管理。”

 “老何,這位同志手裡不僅有房契,還有戶口本,都可以證明這房子是她的,你們就不用多疑了。”另一位租客好心的提醒。

 在這裡租房子可不容易,但房子出租卻很容易,他今天把房子空出來,明天這房子就能租出去。

 “既然你都這樣說了,那行吧,我們把協議改了。”男人順坡下驢,同時拿出紙筆重新寫了租房協議並交了一個月的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