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ddock 作品

第208章 我要把日記本染成粉的


  週末,霍格莫德村。

  “梅林的蕾絲過膝襪!小文,你真的要在這個破破爛爛的地方喝酒嗎?和我們一起去帕笛芙夫人的茶館或三把掃帚不好嗎?”

  我朝佈雷斯翻了一個大大的白眼,“那些地方又不給我提供朗姆酒和火焰威士忌,去了有什麼用?”

  “怎麼沒用?喝點兒別的不好嗎?黃油啤酒也不錯啊。你天天喝這樣的酒,我都怕哪天酒精把你的腦子燒壞!”

  “黃油啤酒也叫酒?那分明是飲料!還有,我哪有天天喝?不就只有週末的時候來霍格莫德村喝一些嗎?”

  “得了吧,小文。”

  佈雷斯一臉你的秘密我都知道的表情,“別以為我不知道你在酒吧裡買了很多瓶裝酒回去。”

  “我有在控制自己每天的飲酒量的!”

  “但你控制的量也不是正常的酒量吧!”

  “我就活這幾年,你連口酒都不讓我喝嗎?”

  “過量的飲酒不利於身體健康!”

  “好了好了!”

  潘西看著我們兩個誰也不讓誰的架勢,出來做起了和事佬,“你們兩個不要再吵了,佈雷斯,哈道克小姐喝酒可能只是她釋放壓力的一種方式而已,而且她喝的也不是很頻繁,我們就不要計較了,還有,哈道克小姐,佈雷斯說得對,您需要控制一下自己的飲酒量,過度的飲酒會傷害身體的!”

  我和佈雷斯對視了一眼,然後達成了協議。

  我指了指身後的豬頭酒吧,“我去喝酒。”

  佈雷斯指向另一個方向,“那我去邂逅。”

  我和佈雷斯看向潘西,“你呢?”

  潘西指向了另一個方向,“我去買衣服。”

  “好。”

  我拍了拍手,“那我們分頭行動,晚上禮堂見。”

  佈雷斯和潘西點了點頭,和我告別之後分別向不同的方向走去。

  一個黑色的小腦袋從我的肩膀處探出頭,{主人,我們一會兒能去糖果店買吃的嗎?塔塔想吃甜的。}

  我輕輕點了點塔塔的小腦袋,“當然可以,等我喝完酒我們就去。”

  {主人最好了!}

  我推開豬頭酒吧的大門,和往常不一樣的是,今天的豬頭酒吧冷冷清清的,整個店裡就只有店長阿不福思鄧布利多一個人,還有一隻山羊。

  “很久沒看見過你了,小姐,你以前可是我的店裡的忠實顧客,還是老樣子?一瓶火焰威士忌,一瓶朗姆酒。”

  “謝謝您,店長先生,老樣子就好。”

  “嗯,稍等。”

  阿不福思和他的哥哥長得還是有些相似的,不過面上顯得更加兇狠一些,頭髮和鬍子也是短短的,看起來更胖一些。而且,相比於鄧布利多校長的那些花裡胡哨的長袍,阿不福思的衣服明顯更加潦草,穿著也更偏向於麻瓜。

  “小姐,你的酒來了,另外送你一塊烤牛肉,喝酒還是要吃肉的。”

  “謝謝您,店長先生,最近生意怎麼樣”

  “不用客氣,哦,我的生意,我又想起了該死的魔法部,要不是他們這段時間總是搞動作,我的生意也不至於這麼差。”

  “確實。”我點了點頭,往自己的杯子裡倒了一些酒,“畢竟我以前來的時候可是很不容易才能找到一個位置坐的,現在確實太冷清了,要一起嗎,先生?一個人喝這種酒可沒什麼感覺,當你請我牛排的謝禮。”

  “那我這個老頭子就不客氣了!”

  阿不福思非常順暢的在我面前坐下,順手給自己倒了一杯酒,看得出來他早就想這麼做了。

  “哎,真好!雖然酒吧是我開的,但我平時可捨不得喝這麼貴的酒,今天可算是佔到便宜了!”

  “別這麼說,先生,您好歹是這家酒吧的店長。”

  “哎!”阿不福思衝我擺了擺手,“店長歸店長,但貴的酒和食物可不能說自己吃就自己吃了,今天託了你的福,我也能享受一回了。”

  我衝著阿不福思笑了笑,“確實,先生,做一個領導者確實有很多事需要考慮。”

  阿不福思抬頭詫異的看了我一眼,但看著我無所謂的表情,他又放下了戒心。

  看著冷清的酒吧,我喝著酒打量著周圍的一切,和往日魚龍混雜的環境不同,空無一人的酒吧可以觀察到很多以前觀察不到的細節,比如一副小女孩的畫像。

  注意到了我的目光,阿不福思也朝我的方向看過去,然後愣了愣神,“孩子,你在看她嗎?”

  “是啊。”我點點頭,“金髮藍眼的漂亮小姑娘,她是您的親人嗎?”

  阿不福思點了點頭,“對,我的妹妹,不過她很早之前就離開了……”

  “抱歉,先生,提到了您的傷心事。”

  “沒事……”

  看著阿不福思萎靡的樣子,我的視線再次轉移到了畫像上,阿利安娜鄧布利多,阿不思鄧布利多和阿不福思鄧布利多的妹妹,一個默然者。

  我對這個小姑娘並不感興趣,我感興趣的,是隱藏在畫像後的,通往霍格沃茨的密道,不愧是歷史悠久的學校,神奇的地方可真不少。

  我垂下眼喝了一口朗姆酒,思考的時候突然感覺到什麼東西在蹭我的腿。

  我低下頭看向桌底,一隻帶著鈴鐺的山羊不停的在我的腿邊竄來竄去。

  “麥提,老實點兒!”

  阿不福思呵斥著他的山羊,但山羊不聽他的,依舊在桌子底下竄來竄去。

  “沒想到您還給您的山羊繫了鈴鐺,難怪我剛才聽到了一陣鈴鐺響,他叫麥提?”

  “是。”

  阿不福思從桌前站起來想把山羊抓住,奈何山羊太過靈敏,總是能躲過他的手。

  “壞麥提!你要是再跑,我就把你做成羊扒和烤羊腿!”

  “其實羊肉串也不錯……”

  “什麼?”

  阿不福思停下了手裡的動作,一臉不解的看著我,我則是撐著下巴看著靠在牆邊的麥提。

  “山羊可以做烤全羊,也可以做羊肉串,清水羊肉和乾鍋羊肉也不錯,山羊肉比綿羊肉好吃,不必拘泥於烤羊腿和羊扒的……”

  麥提是一隻很通人性的山羊,在聽到我的建議之後,已經躲在阿不福思的懷裡瑟瑟發抖了。

  阿不福思也抱著山羊警惕的看著我,“不行,雖然你說的我流口水,但我不會這麼對麥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