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4 章 取字
黎青執見狀上前幫忙,順便跟金小葉說白天的事情,自然也說到了苟縣令給他起的字:“小葉,縣令大人給我起了個字,叫子霄……”
“這字好聽!”金小葉唸了幾遍“子霄”。
等黎青執說完,金小葉就開始說她白天都幹了什麼,她今天挺忙的,不僅進了布料回來,還回了一趟廟前村招人。
說起這事兒……金小葉突然道:“阿青,你知道嗎?金柳樹跟金茉莉也打算來縣城做生意了!”
黎青執有點驚訝:“他們打算做什麼生意?”
金小葉道:“他們想在碼頭那邊賣吃食。”
黎青執想了想:“要是踏實肯幹,應該能掙到錢,就是不多。”
在崇城縣的碼頭那邊,賣吃食的人不少,市場差不多已經飽和了。
這種情況下去賣吃食……
擺個小攤子賣吃食成本不大,只要不一次做特別多的吃食,是不會虧本的,但掙得也不會太多。
“我也這麼覺得,我以前就想過要去賣吃食,但我家菜地就那麼一小塊,糧食也不夠吃……我算了算,去賣吃食掙不了多少錢。”
金小葉以前跟著金大江出去幹活,學過做大鍋飯,做的還挺好吃。
但去碼頭那邊賣吃食……如果用的是自家的糧食自家地裡的菜,家裡還有人給她幫忙,那絕對是能掙錢的,但他們家當時沒有地,還沒人給她幫忙,她也就放棄了這念頭。
現在金茉莉和金柳樹去做這生意還挺好的,畢竟這兩人家裡的糧食都有富裕,地裡的蔬菜也一直吃不完。
家裡有地就是好!
黎青執和金小葉聊天的時候,金小樹家,此刻擠滿了人。
今天白天金小葉回了一趟廟前村,跟廟前村的人說了兩樁事。
其一,是去年金小葉他們種著的六畝地,今年全都要租出去。
其二……金小葉在縣城開的繡坊,打算在他們村招十個學徒女工。
在廟前村,有些人家地很少,得知金小葉要把那六畝地租出去,他們都很興奮,爭著搶著想要租。
學徒工就更不用說了,家裡有女孩的人家,都想讓自己女兒去當學徒工。
對普通百姓來說,去縣城的鋪子裡當學徒也算是一條不錯的出路,之前,趙老三就一直想送趙小豆去當學徒。
但縣城招學徒基本上都是招男孩,招的還很少,他們輪不上。
現在金小葉招女孩兒當學徒……多好啊!
家裡的女孩兒去繡坊當學徒,家裡就省了一個人的口糧,女孩兒學到手藝之後,將來嫁人都能嫁得更好!
更何況這是去縣城做工,說不定她們還有機會嫁在縣城!
至於安危問題……他們對金小葉還是很信任的,而且金小葉都說了,這些女孩兒可以早上跟著金小樹去縣城,晚上再跟著金小樹回來。
“小葉這是想幫襯著我們呢!”
“我女兒還小,也不知道她要不要。”
“我想租她家的地……”
……
金小葉只在廟前村稍稍待了一會兒就走了,讓村裡人晚上去找金小樹報名,於是這天晚上,就有無數人擠在金小樹家。
金小樹一直覺得自己的房子挺大的,但現在……他的房子還是有點小。
金母燒了一大鍋水,給那些年紀大的倒了茶,至於那些年紀輕的……別說茶水了,凳子都沒有。
“我家妮兒手巧著呢,讓她去吧。”
“我家紅紅的手那才叫巧!”
“妮兒和紅紅哪裡比得上我家小翠。”
……
“大家都別急,我給你們記一下,明天拿去讓我姐選。”金小樹道。
村裡人聞言,一個個乖乖地排隊報名。
方錦娘是識字的,她拿了紙筆,將來報名的人的女孩兒的名字一一記下。
廟前村那些家境好的人家, 覺得讓女孩兒學一門手藝去縣城見見世面很好, 就都來報名了。
至於那些家境不好的……把女兒送去縣城,給家裡省把米也是好的。
廟前村的小姑娘基本都報了名,幸好金小葉對年齡有要求,因此最後算下來,也就十九個人。
至於他們家的地……金小葉的地要出租,金小樹也一樣,他們兩家一共九畝地,金小樹將之分成三份,租給了三戶人家。
第二天,金小樹就將名單給了金小葉。
廟前村的人金小葉都認識,名單上的這些小姑娘,基本上都是金小葉看著長大的。
村裡人也識趣,那些跟她關係不好的並沒有來報名……想了想,金小葉道:“讓她們都過來吧,不過你的船裝不下這麼多人,到時候得讓金桑樹幫著送人。”
金小樹道:“也不用……姐,你的鋪子能打地鋪,有些人是願意住在縣城的,還說可以幫你做飯洗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