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庭春晝 作品

第65章 番外四



 衝動只是衝動,孟廷川始終沒有拿著相機去咖啡館對面拍過他。


 他一向不認為自己是個好人——純粹的好人當不好律師,但也沒想當個見不得光的窺視者。


 只是偶爾在門外、在窗後遠遠地看一眼。


 嗯,只看不拍,算欣賞。


 天氣有點轉涼了,陳老闆穿著一件駝色的風衣,夕陽照在高樓的玻璃上,反光到停車場,他的身上映照著金紅色的光。


 他開繞到駕駛室,打開車門,沒有坐進去,側頭看了一眼光源,然後順著反光的玻璃又回過身看向西方,看向孟廷川這一邊。


 出於攝影師的直覺,孟廷川按下了快門。


 陳遇開著車門,一隻手插在口袋裡,站在原地看了一會兒夕陽,然後驅車離開。


 那麼遠的距離,即便是長焦鏡頭表現效果也很有限,相機裡看不清陳遇的臉,也不需要看清,孟廷川見過陳遇很多次,可以輕而易舉地想到他此時的表情,淡淡的,愉悅但是不帶笑意。


 他笑起來也讓人覺得孤寂,不忙的時候總是在看街上的人,咖啡館的整體色調偏深,但工作服以白色為主,柔和的燈光打在他身上,有種強烈的明暗對比。


 他在咖啡館裡,和諧,又格格不入。


 孟廷川也看了會兒夕陽,收回視線,也收回思緒,看相片,這張照片拍得非常不錯,不管是構圖、色彩、還是意境都非常不錯。


 反反覆覆看到太陽完全落山,幾次按下刪除鍵,又在確定刪除的關頭猶豫,他不知道他的猶豫有多少是因為這張作品,又有多少是因為相片中的人。


 作為一張攝影作品,它很優秀;而相片中的人,膚淺地說,在絕大多數人的審美中,陳遇應該是非常好看的那一類,也包括他。


 他大可以明天走進咖啡館,對陳老闆說:“拍街景的時候拍到你了。”


 以孟律師一貫示人的形象來說,這個理由可以說服任何人,但他自己清楚,這不是在拍攝夕陽時意外得來的照片,這是攝影師對畫中人的窺視。


 鏡頭之後又有多少難以言說的心思。


 最後還是刪了。


 託小梅的福,孟廷川知道陳老闆的名字,知道他的年紀,知道他善良心軟幫過店裡很多人,知道他溫和有禮,有錢且單身,是作為朋友也非常不錯的那類人。


 但孟廷川不太可能以朋友的身份去認識陳遇。


 他天天點咖啡,也樂於照顧咖啡館的生意,卻不會自己走進去。


 陳遇像開在深谷的花,漂亮又孤寂,守在世界的這一角,他沒有出來的意思,何必去打擾。


 孟廷川依舊沒有進咖啡館,只是在每天上班路過的時候往裡面看一眼,傍晚再到窗邊看一眼停車場,有時候看見人,有時候看見車,有時候連車也沒有。


 在看不見人的時候他會想起那張夕陽下的照片,再然後他連著很多天沒有在停車場看見人,記憶中的照片只剩下金紅的夕陽和那個回眸的身影,他才從小梅口中得知陳老闆住在咖啡館裡了。


 年底張大媽來談房租的事,不算大事,按流程走就可以。張大媽和黃女士相熟,每次過來都要和他說幾句,通常是十五分鐘左右,今天只待了五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