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七章 分家

  讀書不用功,學武又怕吃苦,靠著曹樂聖找了個差事,還三天打魚兩天撒網地混日子。

  他這樣的性子,在京城的時候還勉強能混一混,到了嶺南卻是根本沒得混。一家人的生活,全靠著公中。

  “你以為不分家,傳出去就好聽了?行了,我心意已決,你不用再多說。你要是真孝順,就好好跪著反省,想想以後的日子該怎麼過,不要再給我和你爹丟臉。”

  曹夫人說完又嘆了口氣,兒子已經這般大,性格早已養成,如今……

  只怕說什麼都晚了。

  一般人分家,得找族裡的長輩來當見證。但曹家的族人並沒有一起搬到寶島來居住。

  曹樂聖想了想,最後找了幾個當地的官員來當見證人。

  在當地官員的見證下,曹家迅速地分了家。曹家本來就沒落了,並無多少家產。

  來了嶺南後,雖然陸時晏和江棠棠時常賞賜曹樂聖,但曹家除了曹大郎因為老實本分,被安排在兵器所打雜外,另兩兄弟都沒有夥計,全靠啃老。

  再加上曹家來嶺南的時間並不是很長,一大家子消耗又大,也沒餘下多少錢財來。

  曹家除開官府分給他們居住的房屋外,別的錢財都被分為四分,曹樂聖夫妻和三房人各一份。

  分家在這個時代,本就不多見,更何況曹家這分法更是奇怪。

  哪裡有人分家,一個兒子都不留在身邊養老的?

  前來當見證人的官員都滿是不解,甚至還有人勸曹樂聖,好歹留一個兒子在身邊養老。

  但曹樂聖卻心意已決,直言就這麼分。

  不過他也不是就不要幾個兒子了,而是規定了時間,讓幾個孫子每過兩天就到他這來報到一次,他要親自考校幾人的功課。

  誰的表現最好,能傳他的衣缽,以後就給他養老送終,他的家財,也都歸他。

  原本因為分家,曹二郎和曹三郎都像沒了魂一樣,聽了父親的話,兩人又像是看到了希望一樣,開始帶著幾個孩子用功學習。

  兩人沒了曹樂聖這個父親當依靠,日常用度都得自己負責。

  雖然分了一些家財,但還得置辦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