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誰與歸 作品

第一百四十三章 數學不會騙人,不會是真的不會


  人們通常認為,越窮、越無知、越沒有社會地位、處於社會底層的人越喜歡打仗,因為這些處於最底層的百姓們,總是希冀著通過戰爭來改變社會地位,打仗就可以洗牌了,社會的風力輿論似乎總是這樣渲染。

  譚綸就像肉食者裡的一個異類一樣,作為大明的大司馬,他總是在鼓譟戰爭,總是想看血流成河。

  這是一種典型甩鍋的謬論,將戰爭的罪責,甩到什麼都決定不了的百姓身上。

  都怪百姓這幫烏合之眾!是烏合之眾的輿論風力,綁架治國的君子們進行戰爭,導致了生靈塗炭。

  事實是沒有任何一個窮人或者處於社會底層的人,可以決策發動戰爭,縱觀歷史,決定發動戰爭的,往往不是窮人,而是肉食者。

  就連聚嘯而起的民亂,都是百姓實在是米缸裡沒有一粒米,連路邊的樹皮都吃光了,土裡的老鼠都躲不過,連觀音土都被瘋搶,跟肚子快要餓穿的百姓,討論道德和禮義仁智信,是無恥之尤。

  是百姓們不夠勤勞嗎?不能靠自己的雙手獲得足夠的食物嗎?

  戰爭的罪責,不在、更不應該扣在平民的頭上。

  譚綸鼓譟戰爭的目的,不是為了滿足一己私利,只是為了警告某些人,掂量清楚自己的實力,朝廷有掀桌子的權力和能力,打不贏就別整天跟朝廷叫板。

  張居正一直在竭力避免,矛盾激化到無法收拾,必須要通過戰爭去解決。

  而現在張居正同意了對南方諸多省份追欠,是他知道,南衙地面已經無法形成合力,對朝廷的政令抵抗。

  追欠,南方權豪縉紳就只能認繳。

  張居正劃定了追欠的範圍,山西、陝西、四川、湖廣、雲南、山東,不再追欠的範圍,山東供給遼東都司的一切糧餉。

  譚綸提醒張居正,有些狗東西會一種倍之的手段。

  張居正見過很多次,並且引以為戒。

  朝廷要稽稅,權豪縉紳官吏為了抵抗這道政令,就令自己的走狗四處設卡,百姓家裡雞生個蛋要抽稅、走卒販夫賣個早點就要扣個刁民的帽子大肆徵稅、農戶在家裡院子種點絲瓜恨不得摘了幾個去,最終導致政令無法推行。

  這種事一定會發生。

  因為已經發生過了。

  萬曆二年進士朱正色,在隆慶五年的時候,還沒考中舉人,就只是個秀才,在朱正色的帶領下,三十多個生員,闖進了浙江處州府衙門,毆打了朝廷命官。

  案情並不複雜。

  說是:處州府同知江應昴假借朝廷名義,濫徵賦稅,損公肥己,農戶的水草乃是豬飼料,從來就不納稅,但是江應昴愣是一百斤抽了十斤拿到衙門餵豬,一個和尚化了點齋飯,直接硬搶,做了午飯。

  朱正色等一眾生員去遊園踏青,被江應昴抽分,朱正色說自己踏青,為何要抽分?這便打了起來,後來朱正色又去衙門告狀,說江應昴打生員,浙江分守參議方岳不聽,這些個生員,又把分守參議方岳給打了。

  這事兒鬧大了,傳到了隆慶皇帝的耳朵裡,隆慶皇帝下詔:生徒聚毆上官,大壞法紀,令撫按官窮竟其獄,無事姑息。

  最後的結果是,朱正色一共三十二生員被剝奪了生員的身份,罷黜為民,處州府學空空如也,一個生員都沒了。

  處州同知江應昴被調任大理做了同知。

  但是朱正色、馮椿等生員沒過多久,就重新獲得了生員的資格,並且朱正色在萬曆二年考中了進士。

  張居正察覺到這件事有古怪,江應昴一個進士,跑去吃和尚化得齋飯?抽分農戶餵豬的水草?

  事實是:當時朝廷在追討浙江欠稅,已經投降權豪的同知江應昴,明面上遵從了這個政令,卻加倍執行,設立鈔關,連和尚的齋飯都不放過,引起了眾怒,在這次遊園踏青中,才爆發了鬥毆。

  最後的結果也不過是朱正色等人被削籍為民,江應昴調任大理而已,張居正連續上了三份奏疏都是石沉大海。

  毆打朝廷命官,朱正色還能恢復生員身份,還能考舉人,考進士,說明的的確確是官紳勾結在一起。

  毆打朝廷命官事情鬧大了,苛責過甚、吹求過急、追欠民怨橫生之類的奏疏,不斷的進入了內閣,最終追欠之事不了了之。

  這就是典型的倍之。

  權力是自上而下,同樣是自下而上的,所以張居正才反覆申明,有敢撓公法,傷任事之臣者,國典具存,必不容貸,張居正現在當國了,有膽子就來倍之!高拱不處置,看看朝廷、看看他張居正會不會超級加倍就是了。

  大不了就打一仗,鬥爭激化後,才能沖和。

  稽稅這種事,小民口袋裡連銀子都沒有,都是銅板,能收幾個錢?工本費夠不夠都另說。

  (浙江處州府生員馮椿等,以本府同知江應昴笞辱生員,朱正色父朱昹乃呼引諸生數十人,高訴於分守參議方岳,嶽不為理,椿等遂群毆嶽,鼓譟而出。事聞得旨:生徒聚毆上官,大壞法紀,令撫按官竟其獄,無事姑息。於是論椿等十二人充軍,正色等三十二人各黜為民。明穆宗實錄五十三卷)

  張居正思索了片刻說道:“有票即徵,無票則不徵,無票徵稅,伸手就砍頭。票是催繳票,但凡是不持催繳票隨意追繳,則以謀逆論,瓜蔓連坐,國典具存,必不容貸。”

  稽稅房稽稅,都是發催繳票,沒催繳票,隨意設關征稅,都是冒名頂替者,抓到一個就殺一個,抓到十個就殺十個,提刑千戶本身就是偵緝事出身,地方不抓,緹騎來抓,抓到了就是瓜蔓連坐,絕無姑息之說。

  想破壞朝廷新政,先掂量掂量自己的實力。

  王崇古思索再三說道:“瓜蔓連坐,是不是不太仁義?陛下幼衝,豈不是陷陛下不仁惡名?”

  惡名?

  朱翊鈞輕輕咳嗽一聲,一點都不在乎的說道:“朕德涼幼衝。”

  王崇古差點從凳子上跳起來,他真的想用最快的速度,回到宣府大同過自己逍遙日子去!

  這裡面的邏輯其實非常簡單,皇帝因為年紀小所以還沒有修德,鬧得收不了場了,一臉委屈巴巴的說:自己這個年紀,還不太懂國事,也不知道追欠,會鬧到這個地步,朕下個罪己詔行不行?朕都認錯了,還想怎樣?!

  而且小皇帝會套在小皇帝的這個殼子裡一直這麼幹!

  眼下小皇帝支持張居正,張居正自己還深諳矛盾的真諦,還握著公私論,跟3.0版本的張居正鬥法,完完全全真真正正的找死。

  萬士和看王崇古不配合,思考了一下說道:“《大明律》明文:凡因事聚眾,將本管及公差勘事、催收錢糧等項,一應監臨官毆打綁縛者,俱問罪,不分首從。屬軍衛者,發極邊衛分充軍;屬有司者,發邊外為民。”

  “抗稅適應此條。”

  作為刑部尚書,王崇古勸仁義顯然是幹了禮部的活兒,所以萬士和轉頭幹了刑部的活兒。

  既然有催繳票才能收稅,無票稽稅,伸手就砍頭。

  那麼問題來了,抗稅該怎麼處置,大明會典規定,抗稅一律發極邊充軍。

  這是明文規定,寫在大明會典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