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蘇獻芹人 作品

第1152章 無主秩序、要素缺失

    轉載請註明出處:

    因而,【新自然理念·教義】實際上也是有對應的秩序之力的。

    夏多暫時還無法直接觀察到信仰之力,但通過秩序之力,也可以間接獲得這種同源的信仰之力的部分情況。

    很快,夏多就從茫茫多細分秩序之力中分辨出【新自然理念·教義·秩序之力】。

    這種由新自然理念教義誕生出的秩序之力,不同於【授田制·秩序之力】,又或者【開拓部·秩序之力】這些完全由夏多主導的秩序之力。

    與夏多的關係,並不是主導與主導,而是若即若離,有影響,但影響又不明顯。

    最重要的一點就是,這種秩序之力無法構建秩序循環!

    夏多略一思考就找到了原因所在,一般教義或者法令都有一個主體或者源頭,但這新自然理念教義,卻更似一個道德規範,既沒有主體、又沒有源頭。

    或者說,這就是一個憑空生造出來的無主秩序,一個由亞特伍德發起、領民們暫時承認的共識而已。

    領民們可以承認、也可以不承認,夏多對此都沒有太多的約束力,如果強制規定、強制執行的話,那就是法令了。

    而如果將教義的主體、源頭歸於“自然”,雖然宣傳時說夏多是自然代言人,但他實際並不是自然,也就無法主導這種秩序。

    同時,這麼做有信仰造神的風險,夏多自然不可能這麼做。

    事實上,所有新自然理念的宣傳,就沒有提到過任何“自然之神”,即便有關於神的論述,也僅僅只是為了支持“一切皆自然”這種觀點。

    在新自然理念中,自然是大於神、高於神、包含神的,而不是相反。

    ……

    細細感知著這種若即若離的【新自然理念教義·秩序之力】,夏多很快也在亞特伍德身上也發現了同樣的存在。

    由於無法直接控制這種秩序之力,夏多也只能嘗試著用他和亞特伍德同時具有的其他秩序之力去與之聚合,從而間接對它進行干涉。

    首先自然就是已經被夏多完全掌控的【授田制·秩序之力】了。

    在夏多有意控制下,感知角度逐漸“拉昇”,不同秩序之力之間的界限也開始漸漸模糊,不再有明顯的【授田制】或者【開拓部】之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