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風霧 作品

第181章 檢方:大意了,早知道申請個十年有期徒刑了





你之所以拿主觀來說事,而不拿客觀的事實依據來進行陳述。




還不是因為你知道,從客觀角度來講的話,這場訴訟王媛肯定會敗訴。




所以一直從王媛的主觀因素上面去對相關的法律問題進行論述。




事實上,只講主觀而不講客觀事實,那就是在耍流氓。




主觀,是通過客觀的實施條件去論證的,而不是你說我的主觀是什麼我的主觀就是什麼。




如果審判長通過你的陳述,認定你說的主觀是什麼,主觀就是什麼,不通過客觀因素進行論證,那可能嗎?




根本不可能!




面對魏浩的話,蘇白懶得反駁,而是繼續進行補充陳述。




“根據客觀角度中的第三點來論述:”




“在這個案件中,指的是方智慧的死亡和王媛之間有沒有相對應的因果關係。”




“首先,方智慧的死亡是由於王媛當時的男友吳國興而造成的直接因素。”




“在案發前。”




“王媛知道在那種情況下吳國興有想要施暴的可能性,依舊讓方智慧對吳國興進行勸阻,並且不告知方智慧當時的情況,屬於隱瞞事實。”




“在這種情況下,王媛應不應該對方智慧的死亡負責?”




“刑法因果關係是一種人的行為和危害結果之間的聯繫。”




“如果當時王媛通知了方智慧,將相關的情況告訴方智慧的話,那麼方智慧還會不會接受王媛的請求?”




“是不是有一定幾率不會?”




“如果告知了方智慧,方智慧還接受了,那麼,王媛不用承擔責任。




因為方智慧默認了自己的行為不會發生意外情況或者是默認了自己的行為由自己承擔。”




“可是王媛這種情況明顯屬於隱瞞,屬於故意不告知,造成了方智慧身亡的結果,產生了刑法上的因果。”




“即,對於方智慧的死亡,王媛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構成過失致人死亡。”




“同時。”




“我方還有幾個很重要的問題,想要提出來並針對被告方當事人和被告方訴訟代理律師進行詢問。”




“第一:王媛在明知道吳國興有犯罪行為和意圖的時候。”




“為什麼不報警?”




“為什麼第一時間聯繫的是方智慧,而不是告訴執法方,通知執法人員過來處理這種複雜的情況?”




“再有。”




“通過被告方訴訟代理律師的描述,當時王媛在案發結束後十分鐘內都沒有對方智慧進行查看,是因為產生了應激的反應。”




“那麼是產生了什麼樣的應激反應,才能導致王媛忘記撥打報警電話和救護電話?”




“在這十分鐘的時間內,王媛在做什麼?”




“是真的在應激情況下做出的不理智和不客觀的行為嗎?”




“按照一個正常人的思維,就算是在應激的情況下,不應該是先撥打救護電話或者是先撥打報警電話嗎?”




“為什麼在處於一個安全的狀態下,十分鐘內都沒有進行這些事項?”




“這一點並不符合普通人的應激反應。”




“請被告方針對這幾點進行解答。”




“審判長,我方補充完畢。”




蘇白的補充,是完完整整的將所有的情況,從主觀到客觀再到法律上的刑事因果關係,都描述的很清楚。




同時還補充了幾個問題。




這幾個問題都是對於被告方訴訟律師魏浩針對王媛的主觀陳述,進行反駁的。




但是蘇白並沒有將其質問出來,而是將問題拋給了被告方,讓對方通過回答這幾個問題來從客觀的角度去駁回對方的主觀。




你解釋王媛的主觀是某某某,但是為什麼這不符合客觀的因素?




你解釋不了。




那麼你怎麼證明你當時的主觀是這麼想的,而不是後面為了逃避刑事責任而刻意說出來的?




雖然我沒有證據證明你的主觀是什麼。




但是我從客觀的角度去反駁你了。




你回答不上來,或者是回答不符合問題的,那麼,審判長就不會採取你說的主觀,而是通過其他的客觀事實依據去判定你主觀。




這才是蘇白詢問的目的。




在蘇白陳述完畢以後。




審判臺席位上,關於蘇白的陳述,審判長周廣宇進行了大致的整理,緊接著在整理完成後看向了被告方席位。




“針對訴訟方提出來的疑問,下面針對其中幾個比較重要的問題,對於被告方當事人進行詢問。”




“請問被告方當事人準備好了嗎?”




王媛抬頭看向審判長,表情有些緊張,但還是點了點頭:“審判長,我準備好了。”




“嗯!”




“那麼現在開始對你進行詢問,不過在詢問之前需要對你進行提醒,如果說你有意隱瞞或者是虛構事實,對於庭審判決造成重大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