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風霧 作品
第165章 名場面!怒懟審判長!
“但是我沒有想到陳美霞一開始說的好好的,說是會給我賠償的醫療費,還說要謝謝我,但是扭過頭就向我索賠40萬的醫療費用。”
“審判長,我只是想拿回屬於我自己的錢.…”
“我沒有什麼其他目的,我做好人好事兒,墊付醫藥費不行嗎?我想要回自己的錢不行嗎?”
“我當個好人,還錯了嗎?”
陳大虎情緒激動的開口。
審判臺上,審判長錢偉敲響法槌。
“第二次提醒,請被告方當事人注意自己的情緒!”
法槌敲響,沉悶的聲音顯得格外的刺耳。
庭審場上,眾人沉默。
合議庭成員席位上,祝遠方和謝明豔兩個人在聽完張大虎的敘述以後,都不約而同的看向了錢偉。
原本兩個人都想要說些什麼的時候。
但看到錢偉敲響了法槌
錢偉面不改色,繼續開口,於是又放棄了。
“張大虎,在案發的當天,你是不是在趕往上班的路程中遇到這種情況的?”
“是的審判長。”
張大虎平復情緒後點了點頭。
“那麼你為什麼在上班的途中遇到了這種情況,並且願意主動攙扶陳美霞去醫院,這符合生活常識和經驗的認知嗎?”
蘇白:???
張大虎:???
甚至就連蕭峰都一臉驚訝,嗯?!
“還請被告當事人回答問題。”
什麼狗屁問題?
都已經問了一連串子了,還這麼問,最後一個問題簡直就是離大譜。
蘇白舉手示意:
“審判長,我作為我方當事人的全權代理律師,在這裡我有話可說。”
“請問審判長,張大虎做不做好事?在不在上班的期間做好事?這和常識有什麼關係?”
“我方當事人張大虎都已經表明了,他是出於好心善意的目的,將陳美霞送去醫院。”
“這是一種美德,和常識無關。”
“就像是救人,按照法律的規定,在有能力救人的範圍之內,而不去實施救援的話,則是一種違法行為。”
“我方當事人張大虎有能力對於陳美霞實施幫助,然後就實施幫助了。”
“有什麼問題嗎?”
“審判長,在法庭上面,雖然講究根據常識性進行判定。
但更重要的是根據證據進進行判斷。我國的法律規定是誰主張,誰出證據!
對方沒有證據和沒有依據,審判長這麼咄咄逼人的詢問我方當事人張大虎。
我認為審判長違背了一名作為審判人員的公平性,嚴重脫離了對於法律公平公正的判定!”
咚咚!
錢偉臉色不太好看,但依舊沒有理會蘇白的話。
繼續開口:
“請問被告方解釋。
陳美霞不是張大虎撞倒的,張大虎為什麼要將其攙扶起來並送往醫院?”
“並且連續三次的繳納醫療費用。”
“還有一點,在醫院的時候,張大虎明知道自己是見義勇為做好事的行為時。
面對陳美霞的家屬,張大虎為什麼沒有據理力爭,為什麼不強烈的表示自己見義勇為的行為,拒絕支付醫療費用。
根據以上幾點聯合在一起,被告方能不能完整的表述一下陳大虎當時的心裡想法?”
蘇白:?!?
這tm問的是什麼問題?
都已經說過幾次了,是見義勇為,促使了張大虎做出以下的行為。
不是!
這個審判長錢偉是沒有一點點同理心,沒做過一點點好人好事是吧?
內心的想法那麼的離譜。
揪著認為不可能有無緣無故的善良,可以幫助將人送到醫院並墊付醫療費用是吧?
還是蘇白第一次碰到這種審判長,完全屬於自由心證了。
“審判長,我方已經陳述過了.…張大虎是出於本質上面的見義勇為行為,幫助和幫扶也是一種出自內心的善良而去做這些事情,而不是所謂的不是你撞的,你為什麼要扶,你為什麼要把她送醫院!”
“如果審判長堅持認為是我方張大虎將陳美霞撞倒的,那麼依據事實情況下,只有陳美霞的一個口供作為輔助性證據,根據民事訴訟法中的證據相關內容。”
“單個的輔證並不能形成證據鏈,沒有證據鏈不能夠判定張大虎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我方認為,張大虎沒有任何相應的責任需要承擔。”
“並且我方認為審判長的言行,帶有強烈的主觀性,完全不符合一個審判人員對於法律公平公正的見地!”
“送人前往醫院和撞人之間有著必然的關聯性嗎?”
“並沒有!”
“那麼審判長為什麼要揪著這一點不放?”
“合議庭的成員也都是這麼認為的嗎?!”
蘇白目光銳利的望著審判臺席位。
.
….…
審判臺席位上,合議庭成員的另外兩人祝遠方和謝明豔,也是第一次見到這種與審判成員激烈的對抗。
不過蘇白說的有理有據,在庭審上的發言也沒有什麼過當的行為。
庭審現場沉默了十幾秒。
原告席位上的蕭峰人都麻了.…
這就是白君律師事務所的金牌律師蘇白嗎?
在民事訴訟上直接質問審判長。
好傢伙.…不僅質問審判長,還質問合議庭成員。
這.…佩服!
果然是大律師,一般不是大律師的話,壓根不敢這麼幹。
難得一見啊!
蕭峰在心裡默唸一遍,抬頭看向審判臺席位。
現在最下不來臺的應該就是合議庭的成員了。
的確。
合議庭面對這些情況的確是少見。
當場質問合議庭的很少,尤其還是在民事訴訟方面。
庭審臺席位上。
祝遠方也知道這一次是錢偉作為審判長做到的確是沒有那麼合格。
不過.…
以前前委作為審判長,就算是審理一些具有爭議的民訴的時候。
也沒有這這樣啊.…
這一次是怎麼回事?
祝遠方不太理解,心裡暗歎了口氣,沒有繼續想下去,出來打了個圓場:
“好了,被告方律師情緒先不要那麼激動,先穩定一下情緒。”
又翻看了兩頁訴訟材料,接著將目光落在錢偉身上。
注意到錢偉的臉色不對,輕聲開口:
“現在庭審的辯訴答辯已經差不多了,進行法庭陳述吧。”
錢偉長呼了一口氣,情緒算是平穩了下來,微不可查的點了點頭,沒有對蘇白的質問進行任何的回應。
緩緩開口:
“關於這場庭審,原告方還有沒有其他需要出示的事實依據或者證據?”
該出示過的事實依據和證據都已經出示完畢了。
並且根據剛才審判長錢偉對張大虎的步步追問,和被告方律師蘇白的反質問。
這場庭審的關鍵已經不在原告上面了,而是在於審判長和合議庭成員的決定上面。
蕭峰心裡面很清楚這一點。
實際上原告也拿不出來更多的證據或者事實依據。
蕭峰開口:“審判長,原告沒有其他需要出示的事實依據或者證據。”
咚咚!
“那麼現在開始法庭陳述。”
“現在請原告方進行法庭陳述。”
“好的,審判長。”
蕭峰翻看著訴訟材料,從中抽出了與陳述有關的相關內容。
緊接著開口:“我方法庭陳述如下:”
“我方認為我方主要當事人陳美霞在當時的情況下不具有自己摔倒或者是自己出現意外情況的事情發生了。”
“張大虎作為第一個發現陳美霞的人,具有撞人的嫌疑。”
“具此,我方認為,張大虎沒有足夠的證據,能夠表明對方不具備撞人的條件。”
“並且張大虎針對這一點也沒有事實依據和證據能夠表明和反駁這一點。”
“根據剛才的辯訴答辯,張大虎多次以見義勇為來解釋為什麼三次墊付醫療費用和在上班期間主動幫助陳美霞送往醫院。”
“這種見義勇為的說辭沒有證據能夠表明他的主觀是見義勇為,具有用此來逃脫自己責任和嫌疑的行為動機。”
“即,我方認為張大虎在本意上是想要逃脫自己的相關責任,不打算負民事上面的賠償責任,所辯訴的內容都是用以逃脫責任的藉口和理由。
所以在我方當事人陳美霞的醫療費用和精神損失費用以及後續的醫療補償費用等,張大虎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審判長,我方法庭陳述完畢。”
咚咚!
“下面請被告方開始陳述。”
聽到要進法庭陳述,蘇白長呼了口氣,這場庭審可以說是他打過最離譜.…
嗯.…?
的確是最離譜的一個庭審。
無論從哪個角度而言,這場庭審都非常的離譜。
尤其是審判長的態度。
這場庭審其實到他說出來誰主張誰舉證的法律條例的時候就已經結束了。
但是這名審判長錢偉,一直在質問張大虎,完全的不合理。
從審判長的角度來說,如果不是掌握了張大虎將陳美霞撞倒的直接結果,從而進一步的從張大虎的語言漏洞中尋找證據鏈。
根本不可能在庭審上這麼追問一名當事人。
除非有其他情況才會有剛才的情況出現.…
例如說某些違法行為。
真的有其他的情況的話,那麼他說再多都沒有任何意義。
就算是他真的答辯過對方了,那麼在法庭上的判決也會判定張大虎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乾脆點,法庭陳述說少點。
真的要判定張大虎承擔民事責任了,回頭直接提起監察審查完事.…
想到這裡,蘇白開口:“審判長,我方法庭陳述如下:”
“我方依據法律民事訴訟,對於本場庭審進行反駁,要求駁回原告方的訴訟申請。”
“我方有法可依。”
“還請合議庭能夠考慮到誰主張誰舉證的證據原則,來對本案進行判決。”
“審判長,我方陳述完畢。”
蘇白在陳述完畢後.…抬頭看向審判長席位。
審判長席位上的錢偉面無表情,敲響法槌。
咚咚!
“現在進入休庭階段,一個小時休庭結束,當庭宣佈判決結果。”
伴隨著合議庭成員離開審判臺席位。
庭審場上。
陳美霞露出了得意的笑容,蕭峰見狀,保持沉默,沒有說話。
他只是一個委託律師,盡力主張自己委託人的權利,剩下的都和他沒有任何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