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木不想撲 作品

第四百五十五章 陳冠希炸裂全場

“大家好,我叫陳冠希,目前正在美利堅上學。

我是啟明哥的粉絲,聽說他發起了這次選秀節目。

我覺得我實力不錯,所以就來參加了這次選秀。”

在陳啟泰的一段廣告過後,最後一名選手陳冠希登場。

這傢伙不愧是一上來就敢坐第一個坐位的人,氣場很強,一上來就遊刃有餘的介紹起自己。

“你很有自信。”幾個導師早就看出了他的自信。

如果不自信,他也不會上場便直奔第一座位而去。

“你已經看到了,目前的a級區域已經沒剩幾個名額了。

那麼,你打算唱一首什麼歌曲來征服我們?”張國榮指著座椅後面代表著剩餘坐席的標示詢問道。

“我帶來的是一首英文說唱,埃米納姆的《Loseyourself》。”

臺上的陳冠希看了一眼陳啟明,開口說道。

“英文說唱?”

聽到陳冠希的話,包括陳啟明在內的幾人都提起了興趣。

“這首歌可不好唱,埃米納姆作為美國這兩年新晉說唱天王,他的說唱素來以快嘴著稱。

這首《Loseyourself》同樣如此,雖然在他的歌曲中只能算中等快歌,但也不好唱,你真的能駕馭好它?”

張國榮雖然對陳冠希的狂妄有些不滿。

但他還是很看好陳冠希,所以,一開口他就給了陳冠希一個重新換歌的機會。

“我有信心。”陳冠希一臉自信。

張國榮張了張嘴,只能說道:“那舞臺交給你。”

燈光變暗,陳冠希走到舞臺中央,跟著音樂開始晃動身體。

“怎麼樣?颱風不錯吧!他一點都不怯場。”

陳冠希還沒開始演唱,張國榮只看了他在舞臺上那自信的颱風,便忍不住側身跟陳啟明說道。

“不錯!”陳啟明也很贊同。

後世陳冠希能成為男人的夢想,除了超高的顏值,他自身的魅力也是其中的重要因素。

美國長大的他從小接觸匪幫說唱等叛逆文化,這讓他自身自然而然的帶上了一種桀驁不馴的痞性。

這種風格對女人的殺傷力是無與倫比的。

在娛樂圈,這種風格也非常的吃香。

陳啟明當初出道時,便以這種風格戲份無數,讓無數少女深深為他著迷。

而此時的陳冠希的風格便與當初的陳啟明非常像。

這不,臺上的陳冠希剛剛唱第一句,中森明菜便忍不住看向陳啟明。

“陳桑,你有沒有覺得,他很像剛出道的你。”

“是很像,這種痞帥的風格,我只在他身上看到過。

不得不說,這傢伙雖然狂妄自信,但的確有狂妄的資本。”張國榮插嘴道。

此時,臺上的陳冠希已經殺瘋了。

一首《Loseyourself》直接在他的演唱下,讓全場觀眾都忍不住跟著節奏嗨了起來。

“好好聽,這是什麼歌曲來著?”

“牛逼啊!好酷!”

“啊啊啊,帥死了,我決定了,以後陳冠希就是我繼明仔以後的第二偶像。”

除了臺下觀眾。

選手席上的眾人,看著臺上酷炫吊炸天的陳冠希,也是紛紛面色凝重起來。

特別是幾個已經獲得a級定級的,一個個都將陳冠希視為了最大對手。

“Look!聽著!!”

“ifuhadoneshot.如果你有做過嘗試。”

“oroneopportunity.或者你有一個機會。”

“toseizeeverythgueverwanted.去抓住所有你想要的東西。”

“o.就在一瞬間。”

“woulducaptureit?你能否抓住這個機會?”

……

陳冠希一邊演唱,一邊在臺上游走,時不時的擺出一些說唱歌手才會比的手勢。

說唱這幾年雖然隨著陳啟明的出現,已經在整個亞洲風靡。

但時間畢竟還短,所以對於普通觀眾來說,這種曲風與演唱方式還是非常新穎的。

再加上現在的傳播方式慢,普通觀眾又很少去特意聽英文歌曲,這首《Loseyourself》在這些觀眾眼裡,便幾乎相當於一首新歌了。

為什麼九十年代的香港歌手會被後世稱為搬運工?

很大原因其實就是這個時代的傳播速度慢,很多外國的經典歌曲普通觀眾基本沒聽過。

歌手們通過翻唱後,這些普通觀眾沒聽過的歌曲便相當於新歌,很容易在港臺這些地方火起來。

容易火,自然就容易賺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