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木不想撲 作品

第八十二章 火爆香港

看得陳啟明自己都熱血沸騰的。

再拿起另一份報紙。

這是香港新時代娛樂報,一本很早就開始在香港盛行的娛樂刊。

其的銷量在香港諸多報社中一直穩居前五,是香港市民關注娛樂新聞最喜歡看的一份報紙。

“寶島歌星陳啟明一曲《童話》唱哭梅豔芳,有圖為例!”——新時代。

新時代的文章跟東方日報的頭條一樣。

只不過不同的是香港日報選擇的是介紹陳啟明,而新時代則是在報道昨晚發生的事情。

看完這篇報道。

陳啟明這才知道,昨晚自己唱《童話》的時候,居然把梅豔芳唱哭了。

說實話,這連他自己都感到不可思議。

聽歌把自己聽哭。

這種事情真的很令人難以置信。

除非,除非說觸景生情。

只有有故事的人,在看到某個曾經經歷過,亦或者相似的畫面時,才會觸景生情般落淚。

如此想來,梅豔芳可能也是個有故事的人。

接下來,陳啟明又隨意的翻看了一下其他報紙。

千篇一律,基本都是在描述他昨晚一首《童話》唱哭了梅豔芳的事。

也有一些報道選擇圍點打援,報道的是昨晚的翡翠歌星賀臺慶舉辦成功,受到觀眾一致好評的新聞。

當然,其中都少不了提到陳啟明。

嗯,陳啟明現在就是熱度。

要是不蹭一波,如何對得起無冕之王這個稱號。

毫無疑問。

在翡翠歌星賀臺慶上的一首《童話》直接讓陳啟明在香港一戰成名了。

如果說之前的他在香港有人氣,也有一定熱度,但與香港本土的四大天王有差距的話,現在則是他直接逆風而起,在熱度上甚至比四大天王還高。

至於人氣,這東西倒還不一定。

人氣並不可能一下子就冒出來。

劉德華能在亞洲各地都被視為頂級偶像,也不是靠一首歌或者一部電影而來的,其中需要一個積累的時間。

只有長期穩定輸出好作品,人氣才會越來越高,並長久受到歌迷觀眾的喜愛。

不過,有一點是毋庸置疑的。

那就是這一次,陳啟明絕對可以在香港收割大波人氣。

原因很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