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木不想撲 作品
第八十二章 火爆香港
看得陳啟明自己都熱血沸騰的。
再拿起另一份報紙。
這是香港新時代娛樂報,一本很早就開始在香港盛行的娛樂刊。
其的銷量在香港諸多報社中一直穩居前五,是香港市民關注娛樂新聞最喜歡看的一份報紙。
“寶島歌星陳啟明一曲《童話》唱哭梅豔芳,有圖為例!”——新時代。
新時代的文章跟東方日報的頭條一樣。
只不過不同的是香港日報選擇的是介紹陳啟明,而新時代則是在報道昨晚發生的事情。
看完這篇報道。
陳啟明這才知道,昨晚自己唱《童話》的時候,居然把梅豔芳唱哭了。
說實話,這連他自己都感到不可思議。
聽歌把自己聽哭。
這種事情真的很令人難以置信。
除非,除非說觸景生情。
只有有故事的人,在看到某個曾經經歷過,亦或者相似的畫面時,才會觸景生情般落淚。
如此想來,梅豔芳可能也是個有故事的人。
接下來,陳啟明又隨意的翻看了一下其他報紙。
千篇一律,基本都是在描述他昨晚一首《童話》唱哭了梅豔芳的事。
也有一些報道選擇圍點打援,報道的是昨晚的翡翠歌星賀臺慶舉辦成功,受到觀眾一致好評的新聞。
當然,其中都少不了提到陳啟明。
嗯,陳啟明現在就是熱度。
要是不蹭一波,如何對得起無冕之王這個稱號。
毫無疑問。
在翡翠歌星賀臺慶上的一首《童話》直接讓陳啟明在香港一戰成名了。
如果說之前的他在香港有人氣,也有一定熱度,但與香港本土的四大天王有差距的話,現在則是他直接逆風而起,在熱度上甚至比四大天王還高。
至於人氣,這東西倒還不一定。
人氣並不可能一下子就冒出來。
劉德華能在亞洲各地都被視為頂級偶像,也不是靠一首歌或者一部電影而來的,其中需要一個積累的時間。
只有長期穩定輸出好作品,人氣才會越來越高,並長久受到歌迷觀眾的喜愛。
不過,有一點是毋庸置疑的。
那就是這一次,陳啟明絕對可以在香港收割大波人氣。
原因很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