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木不想撲 作品

第十七章 擠滿街道的郭富城粉絲

對於陳啟明來說,加入福隆經紀公司以後什麼都好,就一點很不好。




那就是他如果演出亦或者出席什麼活動的話,演出服裝需要他自備。




是的,就是這麼戲劇。




據劉慈偉告訴陳啟明,整個亞洲,包括香江跟寶島,藝人的演出服裝這些基本都由藝人自備。




當然,如果陳啟明沒錢,公司也可以出錢幫忙,但這些錢最後要在陳啟明身上扣。




不過還好的是,陳啟明手上有些錢。




他創作的那些歌曲,公司都給了他一些創作費,總共十六萬。




另外,《十八》這個劇本,何平也給了他十萬。




再加上他拍摩托車廣告獲得的兩萬(本來是五萬,公司抽走三萬),他現在有二十八萬臺幣。




說實話,二十八萬臺幣,這對於陳啟明來說絕對是一筆鉅款。




他以前賣磁帶,一個月下來也就幾千到一萬多臺幣,二十八萬,那是他想都不敢想的。




只是,陳啟明也沒想到,自己賺錢快,花錢也快。




就一套演出的破西裝,居然要六萬臺幣,這特麼簡直就是搶錢。




服裝定製店裡,聽到那個定製店的老闆的報價以後,陳啟明急忙拉了拉劉慈偉的袖子,把他拉到一邊,“慈偉哥,太貴了,要不咱們買便宜點的?”




說著,他指了指自己,“你看我這身材,什麼樣的衣服在我身上都帥,咱們何必花這個冤枉錢!”




劉慈偉掃了一眼他,他承認陳啟明是衣架子,什麼衣服在他身上都很帥。




但他還是搖了搖頭,“阿明,咱們買的不是尋常衣服,而是檔次!




檔次你懂嗎?你現在是藝人,你的穿著品味代表了你的形象,雖然你穿其他衣服也能讓伱看上去很帥,但這是會讓媒體乃至粉絲看低你的。”




“那風格呢?公司不是讓我走潮男風格嗎?為何還讓我穿這麼嚴肅的西裝。”陳啟明指著那套西裝問道。




西裝革履,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已經成為了莊重與肅穆的代名詞。




雖然陳啟明並不喜歡穿西裝,也很沒穿過,但他還是知道西裝是代表莊重的服裝。




一般情況,這種服裝只會在比較重要的場合才會有人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