犁漢 作品

第一百六十四章:血案


  就在張衝這邊整軍備武的時候,一則來自營縣關羽的軍報送到了奉高署衙,但寫的確並不是軍事,而是一起殺民的刑事。這事顯然很重要,不然關羽也不會以軍報加急送來。

  事情是這樣的,關羽自去年中打下贏縣就留在了那署理地方,一方面維持秩序,另一方面就是在贏汶河兩岸實行分田和建立集體農莊。關羽對這事的處理也和張衝一直以來的行事作風一樣,都是先試點,再鋪開。

  但這次一鋪開就出了事,事情的起因就是霍氏壁裡戶郭四之死案。

  郭氏壁在贏汶水西案的一個小塢壁,距贏縣不過十里,有戶五十,口四百三十六。此塢是一個郭、王、張、孟四姓氏家族組成的塢壁,其中郭氏、王氏都是此壁世居戶,而張、孟兩家是外遷之族。郭、王雖然是本地土族,但這壁最大的豪強卻是孟家,他們家在贏縣經營藥材,和泰山山寮有點關係,就靠著賣些山裡的藥起的家。

  這次關羽的分田進行到了郭氏壁,縣裡專門派了一個分田組到了這裡,正組織分田,就因為此壁的一個叫郭四的人之死,而陷入了僵局。

  這是關羽在初步調查後擬的奏報,上面說這事是郭氏壁土豪與分田組的組頭勾結,害死了黔首郭四。是孟氏土豪以美人計勾結誘惑分田組組頭張清,將堅決要舉報孟氏的郭四給用石頭砸死了。

  當時血案一發生,關羽說贏縣長文禹就去郭氏壁調查了。

  文禹是是奉高文氏的,當時隨胡母家一起反正的四個家族之一。後來做了奉高太守的蔡邕就舉了文氏族人文禹去贏縣輔佐關羽牧民。

  文禹到地瞭解各方情況,認為此事分田組頭張清是抓住了黔首中的惡壞,處理並無失當之處,只將張清掉回了縣署,離開了分田組。

  文禹這事做的很容易遭人口舌,因為這個張清是大桑裡張氏人,雖然不是渠魁張衝的老弟兄出身,但七里八拐的也算是親戚,所以文禹很有包庇張清的嫌疑。

  然後關羽就派軍中法吏下去調查,調查的結果與文禹得出的結論完全相反,所以他當時就將郭氏壁的豪強孟岐和當時他的附庸張氏兄弟給捕拿了,但對分田組頭張清並沒有當時就拿辦,而是送到了縣裡,看主官如何處理。

  當時文禹曾經私下找過關羽,大意是現在人已經死了,事情已經過去了,而且那郭四一個遊手好閒的惡少年,死了就死了,何必誤了一個好吏。

  這好吏自然就是張清。

  關羽當時沒說話,而是繼續下去讓人查案,然後此案越來越多的細節就送到了關羽這裡。

  郭四此人為郭氏壁黔首,家有人三口,六孔地穴一座,土地二十五畝,自己耕作。

  光和四年冬,贏縣催糧稅,郭四交不上,就被吊起毒打,逼他將沿河好田十畝賣與本壁豪強孟氏。光和五年,泰山軍西出泰山,贏縣備兵,孟岐就送郭四入徵做了民夫。之後贏縣與泰山軍背旗數次交兵,這郭四就臨陣投奔到了泰山軍中,在飛軍背旗下做了個馬兵僕。之後,泰山軍關羽左校尉部攻下贏縣,郭四隨軍回鄉,並和當時的主兵什將田雄伸冤,講這孟岐霸佔了他的田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