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鯨南去 作品

第148章 我在末世養大貓(二十七)

    這既然是丁秋雲的要求, 他照做就是。

    谷心志雖然被新人類通緝過,但見到他的臉還能活著的, 實在沒有幾個。

    再說, 這隊新人類與先前通緝他的那批不屬於同一支,不必擔心會有人認出他。

    混倒是順利混入了, 只是這裡的生活實在不很順心。

    他才抽了不到一根菸,麻煩便來了。

    一隻煙盒遞到了谷心志面前,只聞那菸絲香氣,老煙槍就能輕易判斷出, 就算不在末世, 這也是難得的好煙。

    他張嘴咬了一根,含在嘴裡。

    一道火柴適時地劃亮,把菸絲嘶嘶燃亮,煙霧順著他不畫而朱的唇嫋嫋而升。

    谷心志吐出一個漂亮的菸圈。

    少年的清冷感當真是最致命的武器, 哪怕舉止沒有任何情意和撩撥的意味, 也能輕易叫人渾身燥熱。

    絡腮鬍在他身邊坐下, 雙目灼灼地盯著谷心志:“辛苦了。”

    谷心志淡淡地:“嗯。”

    絡腮鬍試圖去勾住谷心志的肩膀:“看你,怎麼比來的時候還要瘦了一點。”

    谷心志臉上表情不變,口裡卻險些把過濾嘴咬爛。

    絡腮鬍姓邱, 是目前這支新人類隊伍的首領。而這支隊伍, 是所有覬覦武器庫的新人類隊伍中最龐大的一支。

    先前, 谷心志觀察了許久, 權衡了一切利弊, 確認這裡是最適合他滲透的地方, 才帶著隊伍投向了這裡。

    他以為自己算準了所有,但當他把信傳給丁秋雲,告知他選擇的新人類陣營時,丁秋雲只回了他一個字:“哈。”

    谷心志:“……什麼意思?”

    丁秋雲說:“沒什麼大事。你去了就知道了。”

    丁秋雲雖不插手谷心志自建的新隊伍,但他對那些哪怕稍有些勢力的新人類群體,都相當瞭解。

    ……舒文清的商業鎮,如今可是個大型的信息集散地,想要什麼訊息,在這裡打聽便是。

    丁秋雲說得半點沒錯:這不算什麼大事,而且谷心志也的確是去了就知道了。

    這支新人類的隊長絡腮鬍很喜歡漂亮的男青年,谷心志這款長相和氣質,剛剛好長在他的審美點上。

    谷心志被糾纏得不勝其煩,哪怕對他疏遠冷淡,他也是樂此不疲地湊上來,惹得谷心志頭疼不已。

    他寫信回去質問:“丁秋雲,你是故意不告訴我?”

    不久後,小鎮來信送到。

    丁秋雲的回答只有兩個字:“是的。”

    谷心志捏著兩個字的信,在睡袋裡看了很久,心裡又酸又軟,咬著手電筒,用鉛筆頭一字字寫著回信。

    他想說“這樣會讓你消氣嗎”,想問“我需不需要做得更多”,刪了改,改了刪,最後送出的,也只有短短的一個字。

    他說:“好。”

    ……好,只要你高興,都聽你的就是。

    谷心志沒有即刻擰斷絡腮鬍的脖子,只是冷冷一眼看過去,便看得絡腮鬍心旌搖盪,也不敢再有多餘動作,嘴角先僵硬地擠出個討好的笑來:“小谷……”

    谷心志站起身來,撣撣剛被他碰過的肩膀:“謝謝邱隊的煙。”

    如果說旁人做起這動作,絡腮鬍必然暴怒,但是谷心志這樣做,就讓他根本提不起氣來。

    就連發白的指尖擦過肩部時發出的兩聲衣料摩擦聲,都是恰到好處的迷人。

    谷心志起身離去後,絡腮鬍頓覺索然無味,正從煙盒裡銜出一根菸來,眼睛一轉,發現谷心志竟然在走出數十步後,偷偷回頭打量自己。

    被這樣悄悄窺視,絡腮鬍並不覺得憤怒,反倒被那目光生生弄酥了身體,笑眯眯地看了回去。

    谷心志的身體微微抖了一下,轉過頭去,快步走開。

    絡腮鬍笑了。

    再怎麼裝,二十多歲的小娃兒,果然還是嫩。

    雖說他來時帶了個質量挺不錯的隊伍,但論數量,谷心志還得乖乖依附在自己身邊,哪怕心不甘情不願,也必須如此。

    他越不甘願,越抗拒,等自己得手的那一刻,就越快活。

    然而,在與他相背而行的谷心志眼裡,並沒有任何一絲他想象中的羞惱、緊張和不安。

    他的神情活像是一匹正在狩獵的狼,狡詐,殘忍,透著精謀的森光。

    他一邊走,一邊用雪白的麻紗手帕擦拭著手,唇,以及被絡腮鬍的任何物品碰到的地方,隨後來到帳篷後,隨手將手帕扔入一堆篝火之中,看著那片雪白化為焦炭,才邁步走開。

    谷心志帶著他稀少的隊伍,和意圖圍殲武器庫基地的新人類混跡在了一起,沒人覺出他舊人類的身份,因為他看上去不怕冷,也不怕死。

    死這件事,谷心志見得多了,一是殺人,二是看到夢裡的丁秋雲一次次死在他的面前。

    說到底,他對“死”這件事其實沒有太強烈的實感,因為別人的死對他來說不算什麼值得掛懷的事。

    而丁秋雲的死,是一件重複在夢中的事情,只要他能熬到睜開眼睛,那他就能說服自己,這件事並沒有發生過,就算發生過,也只是過去的事情,他只要一睜眼,仍能看到鮮活的秋雲,這就夠了。

    直到某天,他的隊員為了跟駐地附近的其他新人類搶奪一頭被擊中的麋鹿,被一槍打中了腦袋。

    那槍威力巨大,一發轟去,他半個腦袋就沒有了。

    既然撕破了麵皮,對方也沒有再留手,把隊員的腦袋割了下來,免得他帶傷回去報信,遺禍無窮。

    與他分散開來找尋獵物的谷心志聽到槍聲,循聲而至,憑藉他身上的姓名牌認出了他。

    他在屍體邊坐了很久,注視著這具無頭的冷屍,抽完了一整包煙。

    此人生前最討厭谷心志吸菸,總勸說他這樣會得肺癌,卻每每無功而返。因此其他隊員看到這情景,一是感傷,一是哭笑不得。

    谷心志右手指間夾著煙,左手摸進了他衣裳的口袋。

    他在每個隊員的上衣口袋裡都裝設了一個小型的攝錄終端。

    這玩意兒是他從舒文清那裡淘來的,是方便他們與其他新人類交流時盜錄一些影像資料,好帶回來分析的。

    他一邊抽菸,一邊把終端插入一臺早已準備好的攝錄機裡,看遍了事件發生的前因後果。

    看完了,他站起身來,說:“我離開一下。”

    隊員們以為他是心情悶,要去吸根菸,便道:“谷隊,小李他……”

    谷心志沒發聲,單手插兜,慢慢晃了出去。

    隊員們對視一番,對谷心志的冷情冷心也早已習慣,準備著手掩埋同伴。

    他們選擇跟著谷心志冒這個險,就有犧牲的覺悟,何況與其他舊人類相比,他們是死過一次的人,對“死”的感覺也淡了不少,就算難過,也並不那麼撕心裂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