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泉 作品

第四百七十二章 橫財

    戴紅旗翻看著楊經理給他的那個稅收表格!

    他發現,要將自己手裡的東西帶到國外拍賣需要交納的稅收確實不少,首先要交納百分之六!這筆錢算是到所在國去交易的手續費。

    拍賣成功,因為是外國人,所以享受的是外國人的額外個人所得稅。

    這個稅沒有本國的那麼重,但也不輕,像是yg就要收百分之二十四,澳州是百分之二十七,老美是百分之二十二,個人所得稅最輕的應該是港島,百分之十八。

    當然,也有比港島交稅更少的,基本上就是第三世界國家以及國內。

    國內拍賣藏品的稅收,是根據拍賣價格,減去買入價格或原價值最低價,剩下純收入的百分之二十。

    當然了,如果拍賣的物品是祖傳的藏品,無法估價的話,那就只收總拍賣價的百分之三。

    這個稅收看起來很少,但有一個問題,要是幾萬,幾十萬,甚至上百萬的藏品,賣了也就賣了,不會有人來找什麼麻煩。

    但是現在像戴紅旗手裡的寶石,一顆價值三億多紅票子,一顆價值十七億多美金。

    換成紅票子,差不多要上百億。

    這麼貴重的東西,你說是你的就是你的?

    你買的麼?發票呢?信用卡呢?什麼時候買的?誰賣的?

    什麼?你說這東西是你家祖傳的,嗯,那你得說清楚,是哪個祖宗傳的,家譜呢?

    你叫它一聲,它會答應麼?你說是你的就是你的,你怎麼證明你是你!

    所以你這個東西,就是土裡挖出來的。

    國內法律,凡是土裡面挖出來的東西,就是國家的!你必須得上交呀!

    所以從一開始,戴紅旗和楊經理就沒有想過在國內拍賣。

    不過就這麼掏出四分之一來給國外的那些傢伙,說實話,戴紅旗有些不願意,也捨不得,

    更何況,還得等宣傳完了之後,才拍賣,到時候錢打過來。

    這估計拿到錢,都要一年半載的了。

    這麼長的時間,戴紅旗是不怎麼願意的。

    “那第二種方法是什麼呢?”

    看著楊經理,戴紅旗猶豫了一下,向著他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