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茶三酒 作品

第七百八十章 分贓

 

現在要收尾了,馮志遠自然也是不會讓王北軒參與進來的。

 

馮志遠將王顯坤讓進了茶室,王顯坤拿著一個公文包來的,什麼都沒拿,原本馮志遠還擔心王顯坤會拿一個箱子裝著許多現金呢,如果王顯坤真的這麼來,馮志遠一定頭疼無比,向他們這種級別的交易,又怎麼會直接用現金?

 

那麼大一筆現金,收了之後怎麼樣呢?直接存進銀行嘛?怎麼可能?銀行方面一定會檢查一下這筆資金的來源的,到時候馮志遠解釋不清問題就大了。

 

所以看到王顯坤沒有帶現金來,馮志遠一下子就送了一口氣。

 

兩人見面先是客套了一頓,王顯坤接連感謝馮志遠幫忙,之後又從公文包裡拿出了一張支票,說道:“馮總,這是之前我弟弟向您資訊投資的錢,我今天順便就帶過來了。”

 

馮志遠開的是私募基金,私募基金不單單可以管理資金,還可以做投資諮詢,這都是在工商許可的經營範圍內的,只不過一般來說沒有哪家基金公司會這麼做罷了。

 

畢竟投資體系這種東西可是很寶貴的,但是沒有人會這麼做,不代表不能這麼做。馮志遠笑著將支票收了起來,說道:“您客氣了。”拿到支票的時候馮志遠掃了一眼支票上的金額和內容,金額就是他們之前約定的金額。

 

至於內容方面,在賬戶名稱上顯示的並不是王顯坤的名字,而是另一個王姓的人的名字,相比這就是王顯坤說的弟弟了。

 

這樣馮志遠就可以將這筆收入光明正大的做進公司的賬目中,前的來源是王顯坤的弟弟也不是王顯坤,而且到了交稅的時候只要將稅款一交,那麼到時候這筆收入就是受法律保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