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爵士 作品

第27章 這些反賊能成事?

    被勒令在一旁全城圍觀的馬典史和其餘倖存俘虜一個個看的膽戰心驚的,面無人色,個個雙股戰戰,差點都站不穩了。

    以前他們也沒少處決犯人,但是這次作為倖存的旁觀者,看到以前的部下和同僚在自己面前被人跟殺雞一樣處死,那種震撼和恐懼感卻是從未體驗過的,讓他們有一種強烈的死裡逃生的慶幸。

    心中都在暗下決心,若是這次能活著回去,以後儘量要多行善少作惡。

    藉著這次公審大會,沈墨又讓人對已經變成白骨的黃順進行了補充審判,並且宣佈死刑。

    李彪拿著判決書,將黃順之前犯下的種種惡跡罪行一一列舉,包括賣主求榮,逼死焦老么兩口子,以及這段時間調查出來的其他惡行,總計大罪十條,小罪十七條,樁樁件件,列舉的一清二楚。

    之前殺黃順殺的太過倉促,雖然解氣,但是卻有點名不正言不順的意思。

    既然要打算一切要走正規化的流程,那麼就不能再如以前那樣搞不教而誅。

    當然,有時候特殊情況例外,但是事後卻要補上該有的流程手續。

    聽著李彪宣讀黃順的罪行,一些當事人受害者都聽得眼睛紅了,忍不住的破口大罵起來。

    其他人也很快被感染,都跟著大罵起來。

    整個焦家莊,幾乎就沒有沒被黃順欺壓過的,只不過是程度深淺的問題罷了。

    待到眾人情緒平靜下來後,李彪又趁機宣佈了幾條基本法條:

    其中包括殺人、偷盜、強姦、私鬥、洩密乃至叛逃等幾大罪行以及刑罰標準。

    沒有太複雜,最高刑罰標準就是死刑,其次是勞動改造,比如說發配到後山去採礦挖石頭。再次還有收回田地,罰沒糧食,乃至驅逐出村等。

    法條很簡單,一聽就懂。

    一旦有人觸犯以上法條,甭管有沒有人上訴,一旦被警務小組偵知,就會著手調查。

    一旦調查清楚,罪狀確鑿,就會移交到總鎮署,由總鎮親自連同村公所的兩位主事組成聯合審判庭進行審判。

    雖然跟現代社會的法庭比起來就是個草臺班子,但是在這個時代看起來已經相當有進步性了。

    村民們剛親眼看到堂堂一縣巡檢都被處決了,再聽了這些簡明扼要的法條,心中一下子生出了敬畏感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