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憂傷的飛魚 作品

第321章 自殺收場!

 馮默在審訊中詳細供述了他的犯罪過程。 

 他坦言,自己和死者江明都是靠行騙為生的人,早在江明入獄之前,兩人就已經結識,可以說是臭味相投的老朋友。 

 江明出獄後,兩人又重新混到了一起,繼續合作行騙。 

 前段時間,他們在黔省臻市以投資三農項目的名義進行詐騙活動,成功騙取了上百名農戶的兩百多萬血汗錢。 

 這些受害農民在發現被騙後紛紛報警,但由於兩人使用的是假身份證,警方一直未能找到他們的蹤跡。 

 後來,因為警察查得緊,兩人決定回到馮默的老家海市躲避風頭。 

 然而,回到海市後,兩人卻因為分贓不均,矛盾日益激化,甚至多次大打出手。 

 案發當天,馮默邀請江明來到自己的家中吃飯,希望能夠通過談判解決分歧。 

 然而,飯桌上的氣氛卻異常緊張。兩人再次因為分錢的事情吵了起來,已經到難以調和的地步。 

 當時馮默心中湧起了一股強烈的殺意,他再也無法忍受江明的貪婪和囂張,他決定殺了江明,獨吞贓款。 

 於是,他表面上假裝與江明和解,表示願意吃點虧,多分江明一些錢。 

 江明以為馮默真的服軟了,便放下了戒心,與馮默繼續推杯換盞。 

 酒過三巡後,江明起身離開準備去上廁所。 

 這時,馮默趁機拿起家裡的大扳手,趁其不備從背後狠狠地擊打了江明的後腦勺。 

 江明毫無防備,當場倒地不起。 

 為了掩蓋罪行,馮默想到了一個拋屍的地方——黃頭山的天坑。 

 那裡平時鮮有人至,是個理想的拋屍地點。 

 於是,他將江明的屍體裝進一個大行李箱裡,然後向堂弟借了一輛麵包車,將屍體運到了黃頭山的天坑邊,果斷拋了下去。 

 ....... 

 為了驗證馮默所說的是否屬實,牧研與黔省臻市的警方取得了聯繫,並進行了深入的求證。